南京水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第二次提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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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5日 02:16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上海證券報 特別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根據公司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溝通協商的結果,經非流通股股東提議,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內容進行了調整。調整后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具體內容請詳見2005年11月9日公告的《南京水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修訂稿)》。 若調整后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獲得公司相關股東會議通過,則: 1、在2005年11月10日至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的股權登記日(含當日)期間的公司股票和公司可轉債交易日,水運轉債持有人可按轉股的程序申請轉股。自相關股東會議的股權登記日次一交易日起水運轉債停止轉股,直至水運轉債在股權分置改革規定程序結束后恢復轉股。 2、按照公司可轉債募集說明書發行條款的約定:若南京水運A股股票在任意連續30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的算術平均值不高于當期轉股價格的80%時,公司董事會有權在不超過20%的幅度內降低轉股價。修正幅度在20%以上時,由董事會提議,股東大會通過后實施。修正后的轉股價格不低于修正前30個交易日的本公司股票收盤價格的算術平均值。董事會此權利的行使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一次。公司董事會將嚴格按照上述約定對可轉債轉股價格進行修正。 3、公司提請水運轉債持有人注意:在2005年11月10日至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股權登記日(含當日)期間的公司股票和公司可轉債的交易日,水運轉債持有人可按轉股的程序申請轉股,未轉股的水運轉債將不能獲得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股份。 4、根據《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水運轉債募集說明書的有關規定,當未轉換的水運轉債數量少于3,000萬元時,將停止水運轉債交易。截至2005年11月22日,公司僅有9,716.3萬元水運轉債在市場流通,當日南京水運股票收盤價為4.30元/股,目前轉股價為5.56元/股,公司董事會提請水運轉債的持有人注意上述事項所產生的影響。 特此提示。 南京水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