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11月21日報道,根據河南省質監部門抽檢結果,2004年該省的幾大電信運營商計費話單差錯率達到了12.2%,超出國家標準上千倍,一年至少多收費1億元。
通過不準確的計量標準獲得不當利益的事情其實并不少見,大家到菜市場買菜,經常會遇到小商小販缺斤短兩的問題。從這個角度來看,外表光鮮、規模龐大、技術先進的電信企業與通過秤砣技巧獲得分角利益的菜市場商販并沒有不同。
電信企業與菜市場小販最大的不同是,一旦我們發現此小販有過欺騙顧客,玩弄秤里乾坤的先例,我們能夠再也不去他那里買菜,因為市場上其他數量眾多、信譽良好的小販能夠滿足我們買菜的需求。而那個玩弄小聰明的小販最終必然栽倒在市場競爭的鐵律下。
但遺憾的是,對于電信企業消費者卻無能為力,因為電信產業壟斷的現狀使得我們無法拋棄違背信譽的企業。可見,一億元的超額話費能夠在明碼標價的狀況下被企業明目張膽地收走,反應出壟斷性企業獲得的利益與受到的監管嚴重不對等。
針對話費誤差的問題,早在1995年,當時的國家郵電部就已經定下了規矩:話單差錯率應低于萬分之一,即1萬張話單里最多有1張錯誤話單。既然早有明文規定,為何河南電信運營商卻依舊敢于違規收費呢?顯然問題在于監管缺位。
對于壟斷的電信企業來說,消費者不僅無法通過市場選擇拋棄信譽低下的企業,甚至連判斷是否被商業欺騙的能力都不具備。針對這樣一個買賣雙方地位嚴重不對稱的行業,第三方的強勢監管就成為一個必然選擇了。
事實上,正是基于壟斷造成的市場力量的不對稱,發達國家普遍采取了非常嚴格,甚至幾乎“不講道理”的手段來對壟斷企業進行規制。今年七月,AMD訴英特爾涉嫌壟斷案件一度陷入了無法提供有效證據的困局,在當事雙方無法自行解決問題的情況下,政府作為第三方監管勢力介入調查。英特爾設在英國、德國、西班牙和意大利的辦事機構突然遭到歐盟和當地政府官員的調查,政府調查人員直接進入英特爾在當地的辦公室,替AMD完成查找英特爾壟斷行為的證據。
在國際通行的理念看來,政府作為第三方勢力的強力介入,維護市場勢力平衡,打擊壟斷企業攫取不當利益的行為和機會主義傾向是很正常的。
同樣對于壟斷的規制,由于歷史原因,中國的壟斷企業往往名義上的監管者是行業主管部門,而這些行業主管部門在人員、利益方面卻與壟斷企業有千絲萬縷的關系。整個社會對壟斷企業的市場行為,特別是對與廣大消費者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的市場行為的約束和監管,還顯得很欠缺。因此我們看到,對于電信企業,相關部門的主要工作反而是“不要打價格戰”、“不要低價競爭”等維護企業利益、摒棄競爭的反向“監管”。
我國早在1994年開始了《反壟斷法》的起草工作,然而11年過去了,令人遺憾的是,這部關乎國家經濟和群眾利益的法律的出臺可能還要繼續等待。沒有法律的限制,沒有第三方強力的監管,未來類似河南電信超額收費的事例再次上演并不是不可能的。
□馬紅漫(上海經濟學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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