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自股權分置改革事項的相關股東會議(以下簡稱“相關股東會議”)股權登記日次日(2005年11月23日)起連續停牌。若公司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經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則公司董事會將按照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商定的時間安排,及時公告改革方案實施及公司股票復牌事宜;若公司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未經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則公司股票于相關股東會議決議公告次日復牌。
中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05年11月7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刊登了《中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于召開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事項的相關股東會議的通知》,并于2005年11月21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刊登了《中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事項的相關股東會議的第一次提示公告》。根據《關于加強社會公眾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及《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現發布相關股東會議第二次提示公告。
一、會議召開事項
1、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召開時間為:2005年12月7日(周三)下午1:30;
網絡投票時間為:2005年12月5日-12月7日期間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股權登記日:2005年11月22日
3、現場會議召開地點:上海市新華路160號上海影城
4、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方式:本次相關股東會議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公司將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向流通股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社會公眾股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交易系統行使表決權。
6、參加相關股東會議的方式:公司股東可選擇現場投票、征集投票和網絡投票中的任一種表決方式。
7、會議出席對象
(1)截止2005年11月22日下午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股東均有權出席會議。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股東,可書面委托授權代理人出席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東),或在網絡投票時間內參加網絡投票。
(2)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和公司聘請的律師。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會議審議事項:中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該方案須經參加表決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并經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三、流通股股東具有的權利和主張權利的時間、條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東具有的權利
流通股股東享有出席相關股東會議的權利,并享有知情權、發言權、質詢權和就議案進行表決的權利。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等規定,本次相關股東會議所審議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須經參加表決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并經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2、流通股股東主張權利的時間、條件和方式
根據相關規定,本次相關股東會議采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流通股股東可在上述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對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審議議案進行投票表決。流通股股東網絡投票具體程序詳見本通知第五項內容。
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相關股東會議審議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該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向流通股股東就表決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本公司董事會同意作為征集人向全體流通股股東征集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的投票。本次征集投票具體程序詳見公司于2005年11月7日公告的《中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東可選擇現場投票、征集投票和網絡投票中的任一表決方案,如果重復投票,則按照現場投票、征集投票和網絡投票的優先順序擇其一作為有效表決票進行統計。
(1)如果同一股份通過現場、網絡或委托董事會投票重復投票,以現場投票為準;
(2)如果同一股份通過網絡或委托董事會重復投票,以委托董事會投票為準;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會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投票為準;
(4)如果同一股份網絡多次重復投票,以第一次網絡投票為準。
3、流通股股東參加投票表決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護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達意愿,行使股東權利;
(3)如果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獲得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無論股東是否出席相關股東會議或出席相關股東會議但反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只要其為本次股權分置改革實施之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股東,均須按相關股東會議表決通過的方案執行。
四、參加現場會議的登記辦法
1、登記手續:
個人股東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股東賬戶卡;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須持有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股東賬戶卡辦理登記手續。
法人股東若由法定代表人親自辦理,須持法定代表人證明、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股東賬戶卡;若法人股東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須持有出席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股東賬戶卡。
異地股東可以信函或傳真方式登記。
2、登記時間:2005年11月23日及2005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及下午1:00-4:00。
3、現場登記地址:上海市延安東路700號港泰廣場底層大堂
4、聯系方式
收件人:中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地址:上海市華山路2號中華企業大廈
聯系人:張曉東、張滌?、王珠
聯系電話:021-62173385、021-62170088轉2721、2723分機
傳真:021-62173360
五、參加網絡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相關股東會議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向流通股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使用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相關股東會議通過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05年12月5日-12月7日期間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證券交易所新股申購業務操作。
2、投票代碼
3、股東投票的具體程序為:
(1)買賣方向為買入股票;
(2)在“委托價格”項下填報相關股東會議議案序號,1元代表股權分置改革的議案,以1元的價格予以申報。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數”項下填報表決意見,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對,3股代表棄權。
例如:投資者對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報為:
六、董事會投票委托征集的實現方式
為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使中小投資者充分行使權利,并表達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會同意作為征集人向公司全體流通股股東征集對本次相關股東會議審議事項的投票權。
1、征集對象:本次投票權征集的對象為中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5年11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
2、征集時間:自2005年11月23日至2005年12月6日。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權為董事會無償自愿征集,征集人將采用公開方式,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發布公告進行投票權征集行動。
4、征集程序:詳見公司于2005年11月7日公告的《中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項
1、本次相關股東會議會期預計半天,出席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現場會議的所有股東食宿及交通費用自理。
2、網絡投票期間,如投票系統遇突發重大事件的影響,則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的進程按當日通知進行。
特此公告
中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5年11月23日
附件:
授權委托書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事項的相關股東會議,并對會議議案行使表決權,以投票方式同意/否決/棄權相關股東會議的議案。
本公司/本人對于有關議案的表決未做出具體指示,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對該議案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名稱(個人股東須簽名、法人股東須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證號碼/注冊登記號:
委托人股東賬號:
委托人持股數量: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日期:
注:授權委托書復印、剪報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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