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1、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將獲得非流通股股東安排的3.3股對價股份;
2、流通股股東本次獲得的對價股份不需要納稅;
3、實施股權分置改革的股份變更登記日:2005年11月23日;
4、流通股股東獲付對價股份到賬日期:2005年11月24日(深市),2005年11月25日(滬市);
5、2005年11月24日,原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質變更為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6、對價股份上市交易日:2005年11月25日;
7、方案實施完畢,公司股票將于2005年11月25日恢復交易,對價股份上市流通,該日公司股票不計算除權參考價、不設漲跌幅限制、不納入指數計算。
一、《國光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于2005年10月28日經公司相關股東會議表決通過,并于2005年11月15日獲得商務部以商資批【2005】2716號文批準。
二、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1、對價安排方案:方案實施股份變更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將獲得非流通股股東安排的3.3股對價股份。
2、非流通股東的承諾事項:
公司全體非流通股股東:廣東國光投資有限公司、PRDFNO.1L.L.C、廣東省恒達企業發展有限公司、惠州市恒達置業有限公司、惠州市恒興實業有限公司均按照《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作出了法定承諾:其所持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持有廣州國光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東廣東國光投資有限公司、PRDFNO.1L.L.C承諾:在前項承諾期期滿后,其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超過百分之十。
3、流通股股東本次獲得的對價股份不需要納稅。
4、獲付對價股份的對象和范圍:截止2005年11月23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廣州國光全體流通股股東。
三、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進程
四、對價安排的實施辦法
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安排的對價股份,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據方案實施股份變更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持股數,按比例自動計入賬戶。每位流通股股東按所獲對價股份比例計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權益分派及配股登記業務運作指引》中的零碎股處理方法處理。
五、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前,非流通股股份為70,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70%,流通股股份為30,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0%。本次股權分置方案實施后,所有股份均為流通股,其中無限售條件的股份為39,9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9.90%,有限售條件的股份為60,1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0.10%。
六、實施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總股本不變,公司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每股收益等財務指標全部保持不變。
七、咨詢聯系辦法
聯系地址:廣州市花都區新華鎮鏡湖大道8號郵政編碼:510800
聯系人:凌勤肖葉萍
電話:020-28609688傳真:020-28609396
八、備查文件
1、國光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結果及公告;
2、北京市中倫金通律師事務所關于國光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的法律意見;
3、商務部關于國光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批復
特此公告
國光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5年11月22日
證券代碼:002045證券簡稱:廣州國光編號:2005-023
國光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簡稱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完畢后,公司股票將于2005年11月25日恢復交易,從2005年11月25日起公司股票簡稱由“廣州國光”變更為“G國光”,公司股票代碼“002045”不變。
特此公告
國光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5年11月22日
證券代碼:002045證券簡稱:廣州國光編號:2005-024
國光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獲得商務部
批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經2005年10月28日召開的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2005年11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商務部關于同意國光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變更的批復》(商資批[2005]2716號文),同意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涉及的股權變更等事宜。
公司今日刊登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敬請廣大投資者留意。
特此公告
國光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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