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出臺私危房翻改建新政
本報訊 (通訊員王德勝)近日,集美區制定出臺了私人住房危房翻修改造建設管理規程,對轄區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私危房的翻改建審批工作進行規范。
規程規定的受理條件包括:申請人提出私危房翻建改建書面申請書,應寫明房屋的來
歷、建造時間、房屋的現狀、要維修的部位、將采用的建材和顏色等情況;提供廈門市房屋安全鑒定所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書》(C、D級危房才允許翻建),土地部門出具的符合“一戶一宅”的證明材料;對周邊住戶通風采光有影響的,還需提供和周邊住戶協商一致的書面材料。
在私危房翻改建面積控制標準方面:國有土地使用權私人住房翻改建的,最大建筑總面積不得超過360平方米;集體土地私房新建、翻改建的,最大建筑總面積也不得超過360平方米,住房總面積不足人均30平方米的給予適當增容審批。
集美區私危房翻改建實行兩級管理,三層以下(含三層)私危房直接向集美區建設局申辦具體規劃審批手續;三層以上危房由集美區建設局提出初步審核意見,報廈門市規劃局批準后,再由區建設局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于被認定為風貌建筑或歷史文物古跡建筑的翻改建、修繕,也需經由區建設局及其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報廈門市規劃局審批。
(來源:廈門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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