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應為沁源慘劇承擔責任?(熱點·縱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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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18日 08:12 人民網-市場報 | |||||||||
11月14日早晨540,山西長治市沁源縣第二中學初二、初三13個班900多名學生在公路上跑操晨練,6時左右調頭轉彎返校時,一輛東風帶掛貨車橫沖直撞碾壓過晨練隊伍,21名師生(其中1名教師)遇難。 5點晨練比貨車碾人更恐怖
比貨車碾死21名師生更恐怖的是什么?是5點多就出發的晨練!如此這般將最佳睡眠時間拿來跑步晨練,能練出健康的身體嗎?早“練”身體晚“練”習題,中國學生成了全世界最苦最累的人,這是什么使然?放眼看看世界,哪個教育成就突出的國家要十幾歲的孩子在早晨5點多就起床集體出操跑步? 日前,一個耗資百萬的“全國中小學后勤工作論壇”在山東濱州召開,大會竟然“聽取鼾聲一片”,這樣的睡會者、這樣的“中小學后勤工作論壇”,能把孩子們的安全列入后勤保障的議題嗎?由此看來,我們不能不提醒各級主管部門,一定要警惕會議之外教育界長期的、無形的“酣睡”! ———徐迅雷 校園以“學生為本”還是以“領導意志”為本 據一名受傷學生介紹,因學校操場較小,大部分學生一直在公路上跑操,經常有車橫沖直撞駛來,使他們跑操時提心吊膽。不知道提出“公路跑操”的校領導或老師們,是否親身體驗過這種“刺激”效果?校園硬件的現實局限,就能成為將學生們推向風口浪尖的理由嗎? 從根本上說,這次慘劇絕然脫不了“人禍”的干系。由此帶給我們的思考是,校園文化也好,校園活動也罷,究竟是以學生為本的設計原則,還是以領導意志、師長意志為決策圓心? ———陳陽 競技體育與公共體育政府豈能厚此薄彼 學生在公路上晨練,這大約是全國范圍內縣級以下中學普遍存在的一種晨練方式。 不能諱言,我國各級政府目前對公共體育設施,尤其是學校體育的投入嚴重不足,而在競技體育上卻甘愿投入巨額資金。政府對于競技體育和公共體育(大眾普及體育)上的厚此薄彼,異常鮮明地體現出了我國目前存在著的體育機制弊端。在這種情況下,中小學的體育設施建設的被忽略也就成為了一種必然。 在某種意義上說,山西沁源慘劇就與政府對大眾體育投入上的嚴重不足有關。 ———李先梓 《義務教育法》成了擺設 有符合規定標準的教學場所及設施、設備等,這是《教育法》中所明確規定的設立學校的基本條件。但學生跑步還要到公路去的教學設施是合格的嗎?學生在馬路上跑操,在農村地區并非個別現象。這正是一些地方政府普遍失職的體現。 在沁源慘劇中,亡故的都是初三的學生,都在義務教育范圍之內。根據《義務教育法》規定,“實施義務教育所需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籌措,予以保證”,“城市和農村建設發展規劃必須包括相應的義務教育設施”,操場容不下學生跑步,這是保證投資了嗎?這是合乎規劃的嗎?“沁源慘劇”折射的也正是政府教育投入的不足。 ———孫立忠 《市場報》(2005年11月18日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