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保險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發布了《北京保險行業壽險營銷員警示信息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該規定由協會所屬21家壽險會員公司共同制定,并承諾遵守執行。該《規定》明確了26種被納入警示信息的違規行為和相應調查審核程序,適用于與協會壽險會員公司的簽約壽險營銷員。
據悉,警示信息分為“黃牌”和“紅牌”兩種。對于被登錄黃牌警示信息的壽險營
銷員,各會員公司應當慎重聘用或簽約,重點監督、跟蹤記載其業務行為,發現有不良業務行為時,及時與協會秘書處溝通情況,必要時由協會秘書處啟動審查程序轉入紅牌警示信息;被登錄紅牌警示信息的壽險營銷員,會員公司不應當與其簽約或聘用,如有公司違反規定聘用了“紅牌營銷員”,該公司將受到行業處罰。警示信息保留期為五年。
為了配合《規定》出臺,協會和會員公司還共同開發了警示信息數據庫,該數據庫可實現警示信息數據集中存儲、會員公司遠程遞報、網絡下載和在線查詢等功能,使《規定》的執行力得以提高。但數據庫內容僅限于協會會員公司范圍內傳遞,不會向非會員單位、個人或社會上傳播。
此外,為了迎來各行業誠信信息系統建設的高潮,全社會信用征集系統必將很快建立,協會也希望此項工作能夠成為未來全社會信用征集系統的有機組成部分。
《國際金融報》(2005年11月18日第二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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