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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隆伊信案9名原負責人一審被判刑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18日 02:35 人民網(wǎng)-國際金融報

  備受社會關注的“德隆風波”系列案之一伊斯蘭國際信托投資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11月17日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單位伊斯蘭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罰金200萬元,9名原公司負責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2004年4月爆發(fā)的“德隆風波”,在全國造成巨額風險資金,涉及企業(yè)200多家,其中波及到寧夏的伊斯蘭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并引發(fā)了嚴重的金融風險。

  法院一審判決,伊斯蘭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未經(jīng)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在不具備吸收公眾存款資格的情況下,以開展信托業(yè)務為名,采取承諾保底和固定收益率的方式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變相吸收存款30.76億元,且造成損失16.66億元的嚴重后果,擾亂了金融秩序,數(shù)額特別巨大,情節(jié)特別嚴重,依法判決被告單位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罰金200萬元。

  《國際金融報》(2005年11月18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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