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資汽車企業外方最不愿看到的《汽車產品外部標識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如期出臺,將于明年2月1日施行,這將制止合資企業淡化“中國制造”的行為繼續發生。
國家發改委日前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辦法》全文并指出,出臺《辦法》就是為了推動汽車生產企業增強質量意識和品牌意識。并強調,汽車外部標識中的車企名稱必須采用中文漢字標注。該辦法對在中國境內生產的面向國內市場銷售的汽車都適用。
同時,《辦法》還對標識高度、材料作出了明確規定。車長超過4.2m的車型,其標識的中文漢字高度不得低于25mm,車長不超過4.2m的車型,其標識的中文漢字高度不得低于20mm。汽車生產企業的合資各方,如將各自的中文漢字名稱的簡稱或商標進行組合標注的,可不再標注生產企業名稱。《辦法》強調,乘用車、商用車車身的前部和尾部標識中,汽車生產企業名稱、商品商標、車型名稱等應能永久保持,不得采用油漆噴涂方式和不干膠粘貼方式。
近年來,隨著合資企業及新車型漸多,可車身上能表現中國制造商名稱或車輛產地的標識卻越來越少或變相模糊,這一點在豪華車上最突出,奧迪、寶馬等已國產的豪華車,其外部標識與同品牌進口車基本無差別。但從明年2月開始,這種狀況將有明顯改變。
資深汽車行業分析師認為,《辦法》的出臺,對汽車產業的影響主要表現在會突出中方制造能力,增加了中方平等對話權。如今合資企業的車型及品牌都是國外的,中方地位在車型上表現得越來越弱,長此以往消費者將淡忘中國制造商,這個辦法出臺后,就是防止中國汽車企業變成默默無聞的組裝廠,保證其獲得更多平等對話權。但他同時表示,《辦法》不會影響跨國企業向中國引進更多品牌。
在得知《辦法》出臺后,上海通用相關人士表示,調整外部標識的準備工作已經開始,肯定會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但具體在什么時間推出新標識目前尚未確定。而此前寶馬中國首席代表曾表示,一旦《辦法》出臺,將按中國政策執行。
作者:熊國志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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