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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制咨詢業務將有嚴規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9日 02:32 海峽都市報

  N華西

  近期,中國證券業協會向證監會各省監管局發布了5000多字的征求意見稿,意見稿包含20條規則,將對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業務進行細致而又嚴格的規范。

  有證才能從業

  規范一:媒體欄目上鏡分析師變更機構,自變更之日起三個月內不得在媒體欄目從事咨詢業務。2006年7月1日起,招收會員的業務員必須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

  只能本地招會員

  規范二:2006年1月1日起,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只能在其注冊地招收會員,以及參與以招攬會員為目的的電視、廣播等媒體上的相關欄目。

  建立風險

準備金

  規范三:

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足額提取風險準備金,用于支付客戶理賠。2006年1月1日起,每筆服務收入應提取10%的風險準備金。

  投訴過5件受罰

  規范四:明示或暗示投資者一定獲得投資收益,免費贈股等招攬業務、直接代客操作等8種行為均屬違法。

  規范五:每季度累計所受投訴超過5件的,證券業協會將對咨詢機構采取提醒、責令停播媒體節目、責令停收新會員、不通過年檢、沒收違法所得、市場禁入等處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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