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產經動態 > 正文
 

濫用奧運標志非處方藥遭嚴查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9日 00:27 北京現代商報

  商報訊(記者者婧)“為第××屆奧運會指定藥品”或“第××屆奧運會運動員推薦使用藥品”等廣告語從明天起將不得在非處方藥的包裝及廣告中使用。

  國家藥監局昨天發布了《非處方藥和醫療器械產品包裝及廣告中使用奧林匹克標志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了非處方藥及醫療器械對奧運標志的使用權限,并規范了使用形式。

  在奧運標志使用權限方面,凡非處方藥包裝、標簽、廣告及醫療器械廣告中使用奧林匹克標志的,必須經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許可,并得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準。并且,在使用的奧林匹克標志同時配有文字表述的,該文字內容應當一并得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準,不得帶有“奧運指定使用”等夸張用語。凡在醫療器械及非處方藥包裝上獲準使用的奧林匹克標志,均不得印制在其說明書中。

  在奧運標志使用形式方面,非處方藥和醫療器械產品包裝上使用的奧林匹克標志應當印制于包裝、標簽左上角或者右上角,其位置和大小不得過于顯著,不得采取粘貼、剪切等方式。并且,使用奧林匹克標志的期限應與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許可使用的期限一致。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