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資產損失將追究責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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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8日 02:08 每日經濟新聞 | |||||||||
國資委主任李榮融昨日在中央企業不良資產責任認定和處理工作經驗交流會上說:“國資委正在組織力量研究制定《中央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并抓緊修改完善,力爭盡早出臺實施。” 談到建立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時,李榮融強調,要認真落實資產損失責任,對每筆資產損失都要弄清事實,查明原因,認定責任。對因違法違紀以及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職責
他說,對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造成資產損失涉嫌犯罪的責任人要按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于未履行職責和未正確履行職責等過錯行為造成資產損失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不良資產處理將納入任期考核 國資委紀委書記黃丹華昨日表示,國資委將根據企業財務決算中反映出的不良資產處理工作結果,結合企業負責人任期考核工作,作為考核企業負責人任期工作的一項重要財務指標,督促企業做好不良資產清理回收工作。 黃丹華說,無論是已經從賬務上核銷的不良資產,還是計入企業資產減值準備的不良資產,大多還沒有最終形成事實損失。央企要加大不良資產處理的工作力度,堅持按照市場化規則去挖掘不良資產的價值,在盤活資產上下功夫。 新華社 李榮融:央企子公司隱瞞財務“一次警告兩次換人” 國務院國資委主任李榮融昨日表示,提高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對下屬子公司的控制力,尤其是加強集團財務的集中管理,是下一步央企改革的重點工作。 他說,財務資金管理薄弱,內控機制不健全,是一些央企形成不良資產的重要原因。應進一步強化總部對各級子企業的資金管理和資金使用預算控制,特別要加強內部投融資決策、大額資金管理、預算管理、采購銷售管理等制度建設,以發揮集團公司整體優勢,控制經營風險。 國資委一位官員告訴記者,李榮融在內部會議上多次強調,強化集團公司控制力,是國資委繼啟動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試點工作后,“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據悉,國資委正在研究制定《中央企業內部控制管理暫行辦法》。 李榮融強調,集團公司必須控制下屬公司大額資金管理,各個子公司的財務情況必須向集團公司公開,若出現財務隱瞞情況將“一次警告,兩次換人”。李榮融同時指出,忽視經營風險控制、缺少決策制衡機制,也是中央企業形成不良資產的重要原因。下一步要對央企從事股票、外匯、期貨等高風險投資業務進行嚴格控制和規范管理,并加快推進董事會試點工作,完善央企決策機制。 (任芳 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