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滾動新聞 > 正文
 

金融生態環境全國排名出爐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7日 08:55 經濟參考報

  11月5日,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發布了《中國城市金融生態環境》。報告對全國291個地級(以上)城市的金融資產質量評價、50各大中城市的金融生態排名以及對若干城市金融生態的評析三部分。上海、寧波、溫州、杭州、深圳、福建、江蘇等六省市金融資產質量最優。

  報告的核心推論是,中國的金融生態問題時機制和體制問題,而不是誰壞誰好,不
是個體道德問題。為此,報告提出了三項改善金融生態環境的政策建議。

  轉變政府職能

  報告的分析顯示,盡管造成地區金融生態環境差異的原因紛繁復雜,地方政府行為始終構成其中的關鍵因素。這是因為,一方面,地方政府公共服務是直接影響當地金融生態環境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在行政力量發揮主導作用的中國,諸如地方法治環境、經濟基礎、地方金融發展等幾乎所有金融生態環境的構成要素都強烈地受到地方政府的行為的影響。所以,要從體制上和機制上改善我國金融生態環境,關鍵在于轉換地方政府職能。

  歸納起來,轉換地方政府的職能,必須處理好兩個關系、建立四種機制。

  報告認為,處理好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的關系,處理好政府干預和市場調節之間的關系,是轉化地方政府職能的關鍵所在。

  所謂處理好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關系,就是要在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之間明確地劃分事權、財權、以及兩者之間的對應關系,并以規范化、法制化的措施予以保障。

  正確處理好政府干預與市場調節之間的關系,主要涉及三項重點。其一,要轉變地方政府職能,改變地方政府通過行政手段干預地區經濟發展的傾向。政府工作的著力點不應直接管理、干預企業事務,而應以培育市場主體、完善市場體系、健全市場規則、和維護市場秩序為重心;其主要職能應轉換到搞好經濟調控、做好社會管理、規劃與組織好公共產品的提供。其二,要理順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國有資產管理之間的關系。如果做不到這一點,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事權的劃分就難以真正做到,更難做到合理,企業也難以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市場主體。其三,建立健全市場體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規范地方政府行為、調節地區間差距方面的作用。要打破目前廣泛存在的地區貿易壁壘,消除地方保護,積極推進全國統一市場體系的建立。應加快價格改革步伐,改變目前農產品、資源性產品價格偏低的狀況,以協調行業間的比較利益合地區間的價格分配關系、促進資源在地區間流動。

  完善金融業發展的法律和制度環境

  從完整的意義上看,金融法治有兩層含義:一是法治下的金融;二是對金融實行法治。

  所謂法治下的金融,表達了金融法律的運行狀態、方式、程度和過程。就其運行狀態而言,金融法治注重金融法律本身的合法性問題,主張金融法律的內容和適用必須保障金融主體的權利和金融自由化。就其運行方式而言,金融法治主張金融主體和政府都要守法,但更強調政府首先守法,即重點不是“治民”而是“治官”。就其運行程度而言,它強調“法的統治”,突出金融法律的目的性價值,其精義是“人人在法律之下”。就其運行過程而言,它表達了從金融法律的形成、遵守和實施,到產生預期的、最佳的法律秩序狀態,推動社會生產力發展的法律綜合運行機制,包括了從立法到守法、執法、司法直至法律監督的整個過程。金融法治,作為法治在金融領域的具體化,已包含了善法之治、法律至上、平等適用、制約權力、權利本位和正當程序的法治精神。

  所謂對金融實行法治,包含兩層含義:一方面,金融法往往把金融制度、金融活動的內容和要求直接規定為法律,金融法與金融本身聯系緊密;二是金融法治是上層建筑,它本身不能取代金融經濟的運行,而是通過金融經濟運行的法律化來促進其發展,其特征在于法治下的金融的發展和改革的規則、程序以及由此形成的新的經濟模式的法律化。

  金融生態環境則是指金融運行所依托的基礎設施、基本制度和所有的外部經濟環境。金融生態包括兩部分,一個是金融部門的內部調節機制,一個是金融部門賴以生存的外部環境。從外部生存環境來講,基本的法治環境、會計

審計制度、清算制度、中介服務體系、社會保障體系、當地的誠信文化及其區域政治、經濟環境等都是其非常重要的內容。而會計審計、清算制度、中介服務體系、社會保障體系以及誠信環境等最終也體現為法律制度。良好的金融法治環境是金融生態得以穩定發展的基本條件,完善的金融法治能夠有效地保護金融主體的產權,有效遏制惡意信用欺詐和逃廢金融債務。應當說,金融法治環境是金融生態環境的核心之一。

  推進社會誠信文化建設

  如果認為誠信以及作為其對立面的失信只與參與交易的當事人有關,那是十分片面的,因為,這種看法忽略了誠信作為一種文化、作為一種社會公共品的本質。事實上,由于經濟主體的所有活動都是在社會網絡中進行的,所以,任何經濟主體的失信行為均具有“外在性”和“規模性”;一個不信任的社會極有可能會陷入“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戰爭”,也即陷入霍布斯叢林。這意味著,在作為網絡的社會中,僅僅依靠少數幾個人或機構信守誠信是沒有意義的,關鍵是要在社會網絡中形成一種誠信規范或者誠信規則,作為網絡中的個體和機構的行動準則。一旦誠信規范出現,那么,它就會作為一種類似文化和習俗的東西傳承下去,并一直被社會經濟活動中的當事人所遵守。這就是所謂誠信文化。因此,我們需要通過建立一個涉及全社會范圍的誠信體系,將信守誠信的利益和失信的損失內在化于經濟主體的收益之中。為此,我們應當建立有關誠信的立法,圍繞信用信息的記錄、信用產品的使用、失信主體的懲戒等三個關鍵環節,持續推動社會信用制度建設、促進信用服務業發展、開展誠信文化創建活動。

  社會誠信文化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也是一項長期的任務。我們應從建立聯合征信平臺和失信懲罰機制著手,逐步向輿論環境、法律保障、信用管理行業、人才培養等多個方面展開,最終形成一個覆蓋全社會的能保障并促進全社會經濟安全運行、全面發展的信用環境。已有的經驗表明,在社會誠信建設過程中,政府重視是前提,全民動員是基礎,利益調節是關鍵,嚴肅法紀是保障。

  作者::徐培英

  (來源:經濟參考報)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