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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丟失不再按重量計損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7日 11:27 京華時報

  作者: 李英輝 實習生艾兮兮來源:

  本報訊(記者李英輝實習生艾兮兮)中國民航總局昨天通過官方網站披露,《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在2005年7月31日正式對我國生效。

  這一公約內容涉及賠償金額、電子客票的保護、旅客的舉證責任等問題。其中,旅客
傷亡時,不論承運人是否有責任,只要損失不是索賠人一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承運人的賠償限額增加到約13.5萬美元;當旅客傷亡是由承運人責任造成時,旅客也可以要求得到超過這一數額的賠償。另外,對于航班延誤造成損失的,每名旅客賠償限額約為5000美元。行李賠償時,不再按照重量計算損失,每名旅客以約1350美元為限。此外,新公約在舉證責任上更加傾向于保護旅客,航空公司將承擔嚴格的舉證責任。

  此公約于2005年5月28日經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4次會議批準。6月1日中國常駐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代表向國際民航組織交存了此批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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