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指出,普通投資者需提防交易風險
本報訊記者 何曉晴 報道:記者從昨天在廣州舉行的上證所市場創新推動會上了解到,除了通過二級市場交易權證以外,屆時,上證所還擬在一級市場允許合格投資者創設權證。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基金部副總監袁偉榮透露,為了控制創設權證的信用風險,允許創設權證的機構將提供足額股票作為抵押。他表示,用于抵押的股票比例未來可視情況加以調
整,最高不會超過一比一的比例。據了解,目前境外市場已推行機構創設權證,包括券商及銀行、基金等在內的機構投資者都可以創設權證并向投資者出售。袁偉榮還稱,為了控制權證的價格風險,屆時將考慮機構可以持續創設權證。即當權證價格過高時,允許機構可以用股票創設對應的權證,再通過二級市場出售。此外,行權期內,權證持有人可隨時轉股,行權得到的股票實時出售。當操縱者將正股價格拉高時,投資者可以行使認股權并拋售股票。另據袁偉榮透露,按照持有30億A股市值的門檻來計算的話,他估計屆時可以創高權證的機構不會超過20家。記者從當天的會議中還獲悉,今年8月中旬,上證所將推出上證180ETF,由華安基金公司發行;同時,上證所將配合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在近期推出寶鋼權證和長江電力權證。在此基礎上,上證所將力爭在年內推出上證50ETF權證。據了解,以ETF為標的的權證產品,比起以股票為標的的權證產品,標的的流通市值和流通量比起單只股票要大得多,從而大大減少了權證價格被人為操縱的可能性,也增加了權證風險的可控性。
[觀點]
注意權證三大交易風險
對于普通投資者而言,權證固然可以起到鎖定風險以及以小搏大的杠桿作用,但其交易風險也是不可忽視的。對此,上證所的陳支左特別提醒投資者,第一,要注意權證的時效性風險。該專家稱,權證有一定期限,持有者應及時在到期日或此之前對價內證行權,因為期滿后權證沒有任何價值。第二就是交易價格大幅波動的風險。他舉例說:某日權證的收盤價是2元,標的股票的收盤價是10元。次日,標的股票大跌至跌停價9元,如果權證也跌停,按規定,T日權證的跌停價格為2-(10-9)×125%=0.75元。可見一天內標的股票下跌10%,而權證下跌62.5%,跌幅比股票大得多。第三,就是持有人到期無法行權的履約風險。他稱,權證實質是發行人和持有人之間的一種合同關系。發行人在到期日還是可能因各種原因而無法向權證持有人給付約定的證券或現金。(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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