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筆保險公司放在券商處托管的國債難以收回。25日,在香港聯合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國人壽保險股份公司(中國人壽,2628.HK)公告稱,該公司托管在閩發證券的面值為3.727億元國債要全額收回“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中國人壽稱,閩發證券近日已經被中國證監會責令關閉,并開始清算工作,而有關托管資金如何處理的政策尚未發布。為此,中國人壽在去年12月31日計提了3.2億元的減值準備
。
這筆國債的遭遇,中國人壽已不止一次提及。早在2004年中期報告、去年10月20日的公告,以及去年年報中,已經對閩發證券無法歸還中國人壽國債的情況進行了披露。
國債托管頻頻“擱淺”
一個月之內,中資保險公司在國債托管上“擱淺”的事件就出現了兩宗。本月13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公司(中國財險,2328.HK)也發公告稱,有5.99億元國債托管在某證券公司而難以收回。
某證券公司資產管理部人士介紹,保險公司之所以將國債托管在券商手中,是因為國家發行的國債有相當部分在證券交易所掛牌買賣,而由于交易商席位有限,有些保險公司只能委托有席位的證券公司代為購買,之后便存放在券商處。
這些收不回來的國債跑到哪里去了呢?多位業內人士說,答案既簡單又難以言明,可能是券商根本沒有將國債資金拿來買國債而是挪作他用,可能是券商將買來的國債暗自出售,也可能是保險公司和券商之間私下里已有默契,只是后來情況突變,本錢收不回來……但這兩宗國債懸空案具體是什么情況,誰也說不清。
投資損失責任誰負?
不管原因如何,保險公司必須承受投資失誤帶來的損失,而責任應該由誰來負?據一位證券公司高層介紹,在國債托管交易中,由于國債的使用權在保險公司,國債只不過存放在證券公司,如果國債沒了,則責任當然歸托管人券商。但問題是,市場上存在名為托管實則委托理財的諸多協議,假如是后者,國債的使用權就在券商,而投資在政策上是不允許保底的,因此出現了損失,保險公司只能承擔。
這位高層說,通常保險公司與券商先簽訂國債托管協議,為了追求更高的投資回報,雙方私下里再簽署委托理財的補充協議。因此,一旦托管的國債收不回來,責任究竟在哪方,外人是說不清楚的。
有保險公司負責人表示,保險資金投資損失的原因是多樣的,其中,早幾年確實存在保險資金投資市場混亂的現象。不過,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狹窄、現有投資品種投資回報低等現狀,也是迫使保險公司鋌而走險的客觀因素。
保險資金的投資風險問題,已經成為2005年保險業內討論最熱烈的話題之一,也是中國保監會今年要抓的重要工作。日前,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中國人壽資產管理公司調研時指出,要充分認識加強保險資產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強化風險防范,不斷提高資金運用收益率。
本報記者 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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