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47人!這是清華同方參與股權分置改革投票的流通股股東人數,代表了流通股股份數的32.72%;
76.72%!這是三一重工6144名投票流通股股東代表的流通股股份數。
這是股權分置改革推進初期兩個創了紀錄的數字:國內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投票表決的
股東人數和流通股股東的投票率。這是令人震撼的一組數字,但僅僅是開始,相信這些數字今后還將會被改寫。
從首批4家試點公司到第二批42家試點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不僅在解決證券市場的歷史遺留問題,也在喚醒更多投資者的參與意識。上市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溝通,從未像現在這樣的密切;上市公司對投資者的態度,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重視;投資者對自己手中神圣的一票,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珍惜。
面對新形勢,上市公司在后股改時代的投資者關系需要新思維。何為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的新思維?筆者認為有以下幾點:
一、對群眾的力量需要重新認識
量變必將產生質變。根據我們對網絡投票的統計顯示,自2004年12月22日首旅股份首家進行股東大會網絡投票開始,至2005年5月底,共有超過80家的上市公司完成了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沒有一家公司的投票人數超千人,參與網上投票人數最多的是ST戈德的704人,最少的美羅藥業的僅1人,近半數上市公司網上投票人數不足50人,而大部分議案的通過率在80%以上。中小流通股股東參與網絡投票的積極性不高,主要是以機構投資者為主。上市公司溝通的重點也只放在幾個大的流通股股東上,在公告中我們能看到投資機構的決定性作用和博弈痕跡。
而股權分置的改革,使網絡投票和分類表決顯示了空前的威力。顯然,無論清華同方還是三一重工,四家試點公司的決定性票源是來自通過網絡投票的中小流通股股東們。上市公司也許從這一刻起,需要審視一下自己和股東溝通的基礎了。
改革方案需2/3的流通股股東通過,在流通股股東廣泛的參與下,上市公司要面對的現實是:目前滬深股市機構投資者持有約30%的流通市值,并且由于機構集中持股程度非常高,這對市場中占絕大多數的上市公司而言,意味著機構投資者不是決定性的票源。前十大流通股股東的支持不是決定性票源,而是要靠中位投票人的支持,靠眾多中小股東的支持。
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不合理或過于分散將會帶來巨大的溝通代價和成本,這種效應將繼續在股權分置改革試點中顯現:很多的上市公司將找不到足夠數量的流通股股東進行有效溝通,從而難以檢驗對價的合理性;抑或個別機構的聯手持股超過了流通股數的三分之一,這將直接影響到對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
二、兩類股東的利益從短期對立走向一致需要投資者關系為紐帶
應該看到,股權分置改革的試點將使資本市場環境發生根本的變化。投資者的參與意識顯著提高,通過廣泛而深入的溝通,通過投票表決,在非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取得流通權后,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的利益將趨于一致。
這是歷史性的時刻,也是中國資本市場特有的階段,上市公司應盡早從戰略高度認識投資者關系,以股權分置為契機,從公司一把手推動投資者關系,從內部構建投資者關系的體系和制度,重視和培養投資者關系的人才隊伍。盡快加強資本營銷,改善股東結構,為試點早做準備。
所以,投資者關系,應該也必須成為上市公司的經營戰略,借助投資者關系,發揮其對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約束和提高,實現全體股東利益的最大化。
三、內外兼顧,需要借助專業IR顧問的作用
在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的實務操作上,我們經常遇到的問題來自于公司領導人對IR部門的重視程度有限,致使投資者關系人員在與高層的溝通上、部門之間的協調和信息的采集上,計劃的實施和支持上,存在工作內部推動的難度。雖然有的投資者關系人員有著很好的工作計劃,但在實施中、在內部溝通上阻力重重,極大影響了投資者關系的工作成效。
股權分置改革,無疑是上市公司IR部門推動投資者關系絕佳的機會,促使公司從上到下重視投資者關系工作,形成內部的驅動力,并可以考慮借助外力(如專業的IR顧問),形成內外合力有效推動投資者關系,提升公司在資本市場中的形象。
四、投資者關系需要立足長遠
投資者關系既然是建立起一種公共關系,就需要通過日常的溝通和維護,才能在關鍵時刻顯現作用。我們經常看到眾多的上市公司,在融資階段急切地采用各種形式和投資者進行溝通,但平時和投資者疏于聯絡,對自己的股東缺失管理,就是排名前列的投資者的溝通渠道也不暢通。這種臨時抱佛腳的急功近利,投資者往往不買賬。近階段,很多公司的在融資議案被否決以后很不理解,但根據我們的多次調查結果表明,基金就是認為上市公司沒有安排事先的溝通,抑或溝通的級別不夠,認為不被尊重,因而投反對票沒商量。由此可見,一些原因經常是在意料之外卻又看似簡單。
需要看到,投資者關系是一個系統的工程,從內部組織、體系制度、人才、硬件等的搭建到日常運作、管理,技術支持。離不開這些最基礎的工作。另外還需要持續的、有效的日常投資者關系的活動,逐步地建立和維護投資者關系,引入戰略投資者,改善公司股票的流動性,改善股權結構。目前的試點公司在有限的兩個月左右的時間內,如果沒有良好的投資者關系基礎,溝通的有效性將難以達到。所以,應對股權分置改革,上市公司需要立足長遠來規劃投資者關系。
7月12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與投資者關系工作指引》,要求公司積極、主動地開展投資者關系工作,建立與投資者的重大事項溝通機制。伴隨著如火如荼進行中的股權分置改革,這一《指引》的推出,也似乎在昭示著國內投資者關系發展開始步入新紀元。
作者:九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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