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年前,在南非的一個醫院里,一家保險公司的老總,去探望他重病的老友,不禁感嘆:他的朋友買了那么多壽險,此時皆用不上。此后,他設計一個新險種———重大疾病險,一經發現罹患重大疾病,即給付一筆保險金。
有人說,有醫保,還有必要買重大疾病險嗎?
對有醫保的人來說,重大疾病保險仍很重要。因為醫保對醫保人員保障是“保而不包”的,個人要承擔相應住院費用和大病醫療自付部分,有時金額還較高。
如果曾購買過重疾險,只要確診的疾病是保險條款中約定的,那么就可以一次性獲得保險公司的給付。一方面不需要自己在病后墊付醫療費用,更重要的是減輕了個人的醫療支出負擔。
同時,醫保的藥品是按甲、乙兩類分別對待的,個人分擔金額較大;有些病人因經濟困難就少用乙類藥,若能獲得保險給付,則在用藥方面也會有更大的自由度。
資料顯示,人一生中罹患重疾的幾率高達72%,平均醫療費用是8.3萬元,這個數字正以每年19%的速度不斷攀升,因此,建議購買重疾險保額至少在10萬元以上,這樣才能起到有效的保障作用。
滬上壽險公司已超過20家,幾乎每一家都有重疾險,應該挑選哪一家呢?我認為,選擇保險條款最為重要。
我曾在一家新的民營保險公司看到一款非常不錯的產品:它保40種大病,保障全面;滿期返還保額,有養老險的功能;保費還相對便宜。
至于選擇什么保險公司,個人認為并不是最重要的,畢竟按照法律規定,去任何公司投保都是受到充分保障的。
(作者系盛平保險代理公司董事長)
作者:梁晉誠 特約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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