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依據市政府計劃及區情實際,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住宅建設、村鎮建設的年度計劃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并負責對執行情況的綜合協調和檢查督辦。
(二)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立項、資金籌措和監督管理,組織區管道路建設,并負責工程監理、檢查驗收和建管交接工作。
(三)負責區管道路維修管護,挖道審批、收費和管理。(四)協調制定村鎮建設、小城鎮建設年度計劃和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并負責計劃、規劃執行情況的綜合、指導、檢查和驗收。(五)配合市行業管理部門對轄區內建筑市場管理,建筑業企業的資質審查和行業管理服務;負責非等級建筑業企業的資質審查;辦理2,000平方米以下小型工民建工程的招投標手續、1,000平方米以下工程合同審批,負責本轄區內建筑業企業統計報表、匯總上報和服務;宣傳推廣新型建筑材料,負責行業專業技術職稱和先優模的評審申報。(六)負責全區義務勞動力量動員組織,義務勞動委托施工;指導、協調各街道辦事處對居住區建設項目的實施,參與新建小區建管交接工作。(七)負責本區權限內的小型公民建的審批和開工放線、竣工驗收,對超權限的工程負責初審報市;負責審批建筑門面裝修整飾工程;負責違規超建工程處理。(八)依據市政府的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和提報轄區綜合開發建設總體規劃,負責組織開發建設項目論證、前期報批、實施運作等項工作。(九)負責本轄區職工住房公基金收繳;負責全區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協調匯總工作。(十)負責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人民群眾關于城市建設方面的提案、意見和上級批轉件、信訪舉報件的承辦、受理和反饋。(十一)負責城建城管工作綜合協調、考評匯總,建設信息編發和城建檔案管理工作。(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信息來源:南崗區地方商務之窗)
(信息來源:黑龍江地方商務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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