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鼓勵下崗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的《再就業優惠證》,被以每月數百元的價格出租給個體老板,下崗人員獲得一定報酬落個假就業,個體老板則借證開起“免稅店”。發生在河北石家莊的這一“出租優惠政策”現象,暴露有關部門監管缺位,影響再就業統計數字準確性,對下崗再就業極其不利。
2002年,國家出臺了鼓勵下崗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的優惠政策,對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
體經營的,憑在勞動部門領取的《再就業優惠證》,3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應該說,對于下崗失業人員這一社會困難群體,是一個福音。
可是,一些人又是如何回應的呢?今年初,石家莊市太和電子城一家門店原法人注銷,以剛剛申請拿到《再就業優惠證》的原法人親戚名義重新申請注冊開業,這家門店便享受起免稅優惠。原法人親戚從未到過店里,負責經營的人并沒有變。
記者走訪石家莊太和電子城、福興閣市場幾位個體老板,他們對“租證免稅”現象毫不回避。有的說:“證是租的,可每月支付250元借用費,雙方互惠互利。”轄區工商部門在對這兩個市場的調查中發現,這種“租證免稅”情況在享受優惠政策的300多個體工商戶中竟占一半。在這種私下的租借交換中,國家稅款流入個人腰包。
也許有下崗人員要反駁:自己拿著《再就業優惠證》,沒有本錢或項目,還是難以就業,倒不如換一點生活費。當然,下崗人員確實“充分利用”了國家給予的優惠政策,并得到了資金的回報,可惜用的是欺騙手段,并非靠勞動創造。這讓人擔心:3年免稅政策到期、下崗人員失去報酬后該怎么辦?
“出租優惠政策”造成再就業統計數字不準確,很可能影響政府再就業政策的出臺。勞動部門辦理《再就業優惠證》程序很簡單,只要下崗人員提出申領要求,在憑證齊全、公示無誤后,就予以辦理,而對持證人員是否從事個體經營一般以其辦理營業執照為準。石家莊市勞動部門統計,目前全市有9萬個下崗失業人員領取《再就業優惠證》,絕大部分實現了“再就業”,但有關部門已開始懷疑這一情況的準確性。
再就業工作重如泰山。有關部門在發放《再就業優惠證》后,應建立聯合跟蹤協查制度,一方面防止《再就業優惠證》濫用,對出租的堅決收回。另一方面要盡一切可能幫助下崗人員,對于經濟確實困難的,不光給予優惠政策,要在項目引導、啟動資金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保證他們真正實現再就業。(據新華社石家莊7月21日電)
(信息來源:銀川市地方商務之窗)
(信息來源:寧夏地方商務之窗子站)
文章類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