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青海金瑞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瑞礦業”或“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已于2005年5月25日屆滿。為了順利完成董事會的換屆選舉(以下簡稱“本次換屆選舉”),本公司董事會依據《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
事規則》的相關規定,將第四屆董事會的組成、董事候選人的推薦、本次換屆選舉的程序、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四屆董事會的組成
按照金瑞礦業現行《公司章程》的規定,第四屆董事會由13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4名,董事任期自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之日起計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候選人的推薦(董事候選人推薦書見附件)
(一)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推薦
1、本公司董事會有權推薦非獨立董事候選人;
2、本公告發布之日單獨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以上的股東有權推薦董事候選人。
(二)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推薦
1、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有權推薦獨立董事候選人;
2、本公告發布之日持有本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以上的股東有權推薦獨立董事候選人。
三、本次換屆選舉的程序
1、推薦人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天內(即2005年07月31日前)按本公告約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薦董事候選人并提交相關文件;
2、在推薦時間屆滿后,本公司將對推薦的董事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對于符合資格的董事人選,將提交本公司董事會。
3、本公司董事會根據選定的人選召開董事會確定董事候選人名單,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請本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4、董事候選人應在股東大會召開之前作出書面承諾,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諾資料真實、完整并保證當選后履行董事職責。
四、董事任職資格
(一)非獨立董事任職資格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公司董事候選人應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條款所述事實者不能擔任本公司董事: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因犯有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3、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并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6、國家公務員;
7、被中國證券管理部門確定為市場禁入者的,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員。
(二)獨立董事任職資格
本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除需具備上述任職資格之外,還必須滿足下述條款所述事實:
1、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規則;
2、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或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本公司的獨立董事:
(1)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3)在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4)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三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5)為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6)擔任獨立董事職務的上市公司超過5家的人員;
(7)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不能擔任獨立董事的人員。
五、關于推薦人應提供的相關文件說明:
1、推薦人推薦董事候選人,必須向本公司董事會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選人推薦書(原件);
(2)推薦的董事候選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原件備查);
(3)推薦的董事候選人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原件備查);
(4)如推薦獨立董事候選人,則需提供獨立董事培訓證書復印件(原件備查);
(5)能證明符合本公告規定條件的其他文件。
2、若推薦人為本公司股東,則該推薦人應同時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個人股東,則需提供其身份證明復印件(原件備查);
(2)如是法人股東,則需提供其營業執照復印件(原件備查);
(3)股票帳戶卡復印件(原件備查);
(4)本公告發布之日的持股憑證。
3、推薦人向本公司董事會推薦董事候選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薦方式僅限于親自送達或郵寄兩種方式。
(2)如采取親自送達的方式,則必須在2005年07月31日16時前將相關文件送達至本公司指定聯系人處方為有效。
(3)如采取郵寄的方式,則必須在2005年07月31日16時前將相關文件傳真至0971-5507586,并經本公司指定聯系人確認收到;同時,“董事候選人推薦書”的原件必須在2005年08月03日前郵寄至本公司指定聯系人處方為有效(收到時間以西寧本地郵戳為準)。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任素彩
聯系部門:董事會秘書處
聯系電話:0971-5503604、7720093
聯系傳真:0971-5507586
聯系地址:青海省西寧市朝陽西路112號
郵政編碼:810028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5年7月21日
附件:
青海金瑞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推薦書
推薦人:
推薦的董事候選人類別:董事/獨立董事
推薦的董事候選人姓名:
推薦的董事候選人年齡:
推薦的董事候選人性別:
推薦的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規定的條件。
推薦的董事候選人的聯系方式:(包括電話、傳真、電子信箱等)
推薦的董事候選人的簡歷:(包括學歷、職稱、詳細工作履歷等)
其他說明:(如有)
推薦人: (蓋章/簽名)
2005年[ ]月[ ]日(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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