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細心的群眾會發現,在一些黨政機關車輛的擋風玻璃右下角,貼有一個“公務車”標志牌。上書:“不準違反規定駕駛公車,不準用公車學習駕駛技術,不準公車私用,嚴禁酒后駕駛。”截至目前,這樣的標志牌已向全區發了3000多張。
為了便于群眾監督領導干部用車,給公車運行創造一個良好的運行環境,同時也為了使群眾澄清非黨政機關車輛與黨政機關車輛的模糊認識。近日,自治區紀委監察廳決定,對
全區黨政機關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的公務車輛實行統一標志制度。具體標志范圍是:黨政機關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的小轎車、越野車、商務車、吉普車、15座以內的旅行車,法院、檢察院、公安、國家安全等部門的特殊崗位和有特殊標志的公務車輛除外,固原市已粘貼標志的公車,不再重復進行。
各相關單位已于7月15日前到自治區紀委黨風室統一領取公務車標志牌。8月1日,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和各市縣(區)紀委監察局將對全區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各地、各部門、各單位今后購買或更換的小汽車,在向自治區小汽車定編管理辦公室辦理車輛控編手續時,領取“公務車”標志牌。對無標志牌的公車,公安機關不得為其入戶掛牌。
(信息來源:寧夏地方商務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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