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內產業的梯度轉移,沿海地區一些產業尤其是加工制造業向內地轉移的趨勢加快,河南成為外資和內資競相投資的熱土。省委、省政府專門出臺了《加快發展河南省開放型經濟的若干意見》。其中,吸引外來投資政策更為優惠。這些政策是:
在拓寬投資領域上有所突破。除國家明令禁止領域外,所有領域一律向境內外客商開放。鼓勵和支持外商采取收購、兼并、聯合、重組等形式,嫁接、改造國有企業。
進一步下放審批權限,簡化審批手續。凡屬河南省審批權限外的外商直接投資項目,一律取消項目建議書審批;非限制類項目取消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限制類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實行備案制;合同、章程實行備案制。
外商投資企業年檢免除一切費用。對連續三年以上無違法違規行為、經營情況良好的外商投資企業免予年檢。
對需要統一協調的項目,由省政府召集聯席會議議定。
在河南省興辦的外商投資企業,除繼續執行現有的優惠政策外,免征市政建設配套費、增容費、水資源費、綠化費、墻改費,免收購置生產經營用房的交易手續費。
對年銷售收入1億元以上且年增長率15%以上、實際繳納企業所得稅增長15%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由所在地政府對企業給予獎勵。
外商投資企業進行技術改造時,新增投資在2億元以上的,屬于省、市、縣(區)有權減免的規費予以全免,新增投資在1億~2億元的減免70%。
凡外商投資能源、交通、城市公用設施、教育、科技、醫療、其他社會公益性事業、高新技術工業以及外商投資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的用地,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其土地出讓金可給予優惠,具體優惠辦法由各省直轄市、國家級開發區和省級開發區制定。產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自確認之日起,5年內免繳土地使用費,第6年至第10年減半繳納,10年后逐年全額繳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可租賃使用國有土地或集體建設用地。外商投資項目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前可以先做前期工作。
吸引東部企業通過聯合、兼并、租賃、參股、控股等形式參與我省企業改組改造,建立生產、加工基地等。(信息來源:河南地方商務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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