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哈爾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群力園區是經國家批準的高技術產業開發區,凡進入群力園區的外資企業受以下稅收優惠政策:
(一)新辦高新技術企業,從被認定之日起,所得稅稅率按15%征收,2年內免征。從第3年起實行稅務征收、財政返還,其中第3年由市財政返還100%,第4-6年由市財政返還50%。
(二)外資企業中,外方投資者將企業分得利潤在本區再投資,經營期5年以上的,全部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稅款。
(三)企業自行生產的產品出口,除國家限制出口或者另有規定者外,免征出口關稅。
(四)企業為生產出口產品而進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免領進口許可證。
(五)進口用于高新技術開發,國內不能生產的儀器和設備,免交關稅和增值稅。
(六)高新技術企業,在頭10年內,土地使用稅實行稅務征收、財政全部返還。
(七)興辦文化教育、科學技術、衛生和其他非盈利的社會公益事業,免征土地使用稅。
二、外資企業在開發區內進行基本建設時,可享受下列優惠:
(一)生產經營性基本建設項目優先納入市固定資產投資規模;
(二)免購國家重點建設債券;
(三)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建成區的免交,非建成區的,按應交金額的70%繳納;
(四)臨時設施占道費免交,施工占道費減半繳納;
(五)免交供水增容費。
三、開發區按優惠價將土地轉讓給開發單位,由開發單位按開發區的統一規劃開發建設,開發效益由投資者分享,并享有在其投資開發區的區域內開辦高新技術企業的優先權等等。
四、凡進入開發區的內資企業除享受上述政策外,還享受下列優惠:
(一)內資辦的開發區企業,以自籌資金新建技術開發和生產經營用房,按國家產業政策規定,免征投資方向調節稅。
(二)進區企業當年發生的新產品開發和新技術改造費用,可以攤入成本,如年度發生額度大,可以在以后年度逐年分期攤銷。
(信息來源:道里區地方商務之窗)
(信息來源:黑龍江地方商務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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