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頻頻受辱刺痛了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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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9日 12:53 新桂網-南國早報 | |||||||||
文/陳軍 7月17日18時30分左右,長春市大經路與長春大街交匯處某大型超市門前的人群騷動起來,數十名群眾擠在一起貓著腰搶超市開業慶典時撒落的一元人民幣,部分紙幣被撕裂(據《東亞經貿新聞》7月18日報道)。
以人民幣說事,拿貨幣開涮似乎成了目前吸引公眾眼球的又一大“法寶”,從拿人民幣當征婚媒介到仿照人民幣式樣印制冥幣;從人民幣上的廣告電話到偉人頭像換成性感美女的“搞笑假幣”,現在又出現了以人民幣作宣傳被撒的“趣聞”,人民幣成了有些人宣傳、揶揄和仿制商品的載體。 這些現象的發生反映出一些地方在人民幣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一些地方的人民銀行對人民幣監督管理更多傾注于打擊那些以主觀故意犯罪為目的的制販假幣行為,而對于如“搞笑假幣”、仿照人民幣式樣印制的冥幣之類,違反人民幣管理規定、賺取利潤的行為,則關注甚少,使得一些地方直接或變相制作、仿制、買賣人民幣圖樣行為時有發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法》和《人民幣管理條例》都明確規定,人民幣(包括紙幣和硬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愛護人民幣,禁止損害人民幣。同時,《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任何“制作、仿制、買賣人民幣圖樣”以及“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都屬于違法行為。用人民幣作兒戲,既不嚴肅,也不文明。加強人民幣管理,需要人民銀行、有關職能部門、社會公眾的積極參與。畢竟,人民幣的尊嚴不容褻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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