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27日歷史背景與談判歷程2000年11月,在中國-東盟第四次(新加坡)領導人會議上,朱镕基總理提出倡議,中國與東盟十國就建立中國-東盟自貿區進行可行性研究。2002年5月14-16日,中國和東盟在北京召開了中國-東盟自貿區貿易談判委員會第一次會議。2002年11月4日,中國與東盟十國領導人在柬埔寨首都金邊簽署了《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總體確定了中國-東盟自貿區的基本框架。2004年10月18-20日,貿易談判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國與東盟十國就規定降稅模式等問題的貨物貿易協議達成一
致。2004年11月29日,在第八次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上,雙方簽署了《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貨物貿易協議》,并將于2005年7月1日開始正式啟動實施這一協議。中國與東盟的貿易關系中國、東盟經貿關系發展迅速。從1991年到2001年的10年間,中國與東盟的進出口貿易額年均遞增20.4%,超過中國與其它國家的增長速度,也高于中國總體進出口的增長速度。2004年我國與東盟雙方貿易加速增長,達1058.8億美元,較上年增長了35.3%,其中:我國向東盟出口429億美元,從東盟進口629.8億美元,分別較上年增長了38.7%和33.1%。東盟連續12年為我國第5大貿易伙伴。今年1~2月,我國與東盟雙邊貿易額166.3億美元,增長23.6%,東盟首次成為我國第4大貿易伙伴。《貨物貿易協議》中關稅減讓的主要內容“早期收獲”降稅安排中、泰、新蔬菜、水果零關稅安排對老撾、柬埔寨、緬甸特惠關稅安排正常降稅安排敏感產品安排“早期收獲”降稅安排(一)為了使雙方盡快享受到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好處,中國與東盟十國制訂了“早期收獲”方案,從2004年1月1日起對500多種產品即HS8或9位稅號的所有產品都包括在內(主要是農產品),實行降稅,到2006年這些產品的關稅將降到零。2004年1月1日,標志著中國-東盟自貿區先期啟動的“早期收獲”安排開始實施,自貿區進入實質性降稅階段。“早期收獲”降稅安排(二)納入“早期收獲”范圍的產品為《稅則》1-8章的產品(馬來西亞、老撾、越南、柬埔寨等國分別排除的部分產品除外),大約500個稅目,主要有畜產品、乳制品、植物產品、植物油、水果和蔬菜。還包括中國-印尼、中國-馬來西亞以及泰國-中國等雙邊適用的1-8章以外的個別產品。根據《框架協議》的規定,中國與東盟6國自2004年開始降稅,2006年降為0;越南及老、柬、緬三國,自2004年開始降稅,2010年降為0。2005年,我國適用這一安排的產品共有340個稅目,其平均稅率為1.6%,優惠幅度約為86%,其中232個稅目為零關稅;其優惠稅率適應除菲律賓以外的所有原產于東盟國家的進口產品“早期收獲”降稅安排(三)“早期收獲”實施一年來,進口受惠產品總值為56.9億元人民幣,稅款優惠總額6億元,其中泰國受惠最多,受惠稅款4億元,占66.7%,其次為印尼和馬來西亞,分別為1.1和0.48億元。進口額最大的為木薯干,進口總值為20.6億元,同比增長62%,受惠稅款1.16億元。其次為棕櫚油和熱帶水果。中、泰、新蔬菜、水果零關稅安排作為“早期收獲”安排的附加,我國和泰國于2003年10月1日起對蔬菜、水果(《稅則》第7、8章產品)實施零關稅。從2005年1月1日起,中、泰、新三國在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框架下,對稅則7、8章的蔬菜、水果產品相互給予零關稅待遇。這一零關稅措施共涉及194稅目的產品,其中:蔬菜稅目111個,水果稅目83個。其對應的最惠國稅率約為14.1%。對老撾、柬埔寨、緬甸特惠關稅安排(一)2001年11月朱镕基總理在第五次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上宣布中國將向老撾、柬埔寨、緬甸三國的部分產品提供特殊優惠關稅待遇。其中,2005年對老撾、柬埔寨、緬甸的產品范圍和特惠平均稅率分別為239項,0.4%、335項,0%和133項,0%。優惠幅度分別為97%、100%、100%。對老撾、柬埔寨、緬甸特惠關稅安排(二)2004年在對老撾、柬埔寨、緬甸特惠關稅項下進口的總額為3196.6萬元,優惠稅款342.9萬元。其中緬甸、柬埔寨分別為3170.7萬元和25.9萬元。享受特惠進口的產品主要為芝麻,進口值為2635.1萬元,占受惠產品總值的82.4%。正常降稅安排(一)根據協議規定,除“早期收獲”產品外,雙方的產品分為正常產品和敏感產品兩類。從2005年7月1日起,正常產品根據降稅模式開始全面降稅,其中,中國和東盟六國(即文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和泰國)根據降稅模式,在2005年和2007年分別將40%和60%的產品的關稅稅率降低到5%以下,在2010年將多數正常產品的關稅降為0,少數產品(250個6位稅目)延遲至2012年降為0(給予菲律賓、印尼一定的靈活性,允許其不超過500個6位稅目的產品延遲降稅)。正常降稅安排(二)中國、東盟六國正常產品降稅模式正常降稅安排(三)東盟新成員(即越南、柬埔寨、老撾、緬甸)在2015年將多數產品關稅降為0。其中:越南不遲于2009年1月1日、老撾、緬甸不遲于2010年1月1日、柬埔寨不遲于2012年1月1日將正常類稅目中50%的稅目的關稅削減到0~5%。柬埔寨、老撾、緬甸不遲于2013年1月1日將40%正常類稅目的關稅降為0,每一締約方不超過250個6位稅目可延遲到2018年1月1日將關稅降到0。正常降稅安排(四)東盟國家正常降稅分析:泰國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菲律賓我國正常降稅分析泰國正常降稅分析(1)在東盟六國中,泰國平均稅率最高(關稅配額產品按配額內稅率計算)為15.5%。稅率高于20%的產品比例達46%,平均稅率28%,主要為咖啡,茶、香料,面粉,油脂,糖,蔬菜制品,煙草,塑料、橡膠制品,木制品,紙制品,紡織品,鞋、帽等輕工產品,玻璃制品,鋼鐵及其制品,機電產品,機動車輛等,這部分產品將是泰國進行降稅的主體。稅率為15%的產品49項,主要為鋼鐵及其制品,2005年不降稅,2007年降至8%。稅率在10-15%之間的產品占13.9%,其中大部分稅率10%,2005年不降稅,少量稅率為12%或14%,2005年降至10%。主要為木材及紙制品,紡織品,鋼鐵,機電產品。泰國正常降稅分析(2)稅率在5-10%之間的共38項,主要為飼料,機電產品,2005年降為5%,2009年降為0。稅率低于5%的比例為38.5%,這部分產品2009年稅率為0。泰國的一份報告預測,在泰國10項產業將出現高增長,即:旅游業、汽車工業、不動產業、建筑及建材業、電子信息工業、食品加工業、娛樂業、珠寶及首飾業、能源工業、保健業,此商機信息值得中國企業關注。泰國正常降稅分析(3)萬美元馬來西亞正常降稅分析(1)最惠國平均稅率8.2%(共10041項產品)。稅率20%產品比例為26.55%,這部分產品平均稅率26%。主要為紡織品,魚制品,可可制品,蔬菜制品,酒,塑料及橡膠制品,鞋、靴等輕工產品,玻璃制品,鋼鐵,機電產品,汽車、摩托車及自行車。稅率為15%的產品數量很少,僅占2.6%,主要為食糖,化工產品,紙制品,紡織品,鋼鐵,機電產品等。這些產品2005年不降稅,2007年開始降稅。稅率10%的產品占3.6%,主要為油脂,紙制品,紡織品,鋼鐵制品。這些產品2005年不降稅,2007年開始降稅。馬來西亞正常降稅分析(2)稅率在5-10%之間的產品19項,稅率7%,主要為特種紡織品,2005年降為5%。稅率為5%及以下的產品共810項,比例為8%,其中795項產品稅率為5%,15項為2%,主要為木制品,紙制品,紡織品,拖拉機,小排量汽車,機動車零附件,自行車及摩托車零附件等。這部分產品2009年稅率降為0。其余58.5%的產品稅率已經為0。馬來西亞正常降稅分析(3)萬美元印度尼西亞正常降稅分析(1)印尼平均稅率7.27%(共7293項產品)。稅率20%以上的產品比例為3.55%,平均稅率40%。主要為食糖,酒,塑料及橡膠制品,鋼鐵及制品,機動車輛等。這部分產品的降稅步驟為20%(2005年)→12%(2007)→5%(2009)→0(2010)。低于20%產品的稅率分為4個檔次,15%,10%,5%及0。稅率15%的產品比例為13.2%,主要為活魚,化工制品,天然橡膠,皮革,紙制品,紡織品(占這部分產品的50%),鋼鐵制品,機電產品,機動車輛等。這部分產品2005年不降稅,2007年降至8%,2009年降為5%,2010年為0。印度尼西亞正常降稅分析(2)稅率10%的產品比例為15.5%,主要為紡織品,油脂,化工產品,木材,輕工產品,鋼鐵制品,自行車等。這部分產品2005年不降稅,2007年以后降稅和稅率15%的產品相同。稅率5%的產品數量最多,所占比例為45.7%,2005年及2007年都不降稅,2009年降為0。這部分產品主要包括前8章的農產品,將于2006年降為0,其他為礦產品,化工產品,塑料、橡膠制品,木材及紙制品,紡織品,玻璃制品,鋼鐵及制品,其他金屬制品,機電產品,客車、貨車、特殊車輛等,汽車零配件。零稅率產品比例為21.8%,主要為農產品,高端鋼鐵制品,機電產品等。印度尼西亞正常降稅分析(3)萬美元菲律賓正常降稅分析(1)菲律賓的關稅平均稅率6.7%。稅率高于20%的產品比例為3.2%,平均稅率43.5%,是東盟六國中高稅率產品平均最高的。主要為活動物,豬肉,家禽肉,蔬菜(“早期收獲”中我國對其要價的重點產品),大米,糖,咖啡,機動車輛,摩托車等。稅率15%的產品比例為8.8%,主要為塑料制品,木制品,紡織品,鋼鐵制品,機電產品,其中紡織品比例達68%。這部分產品2005年不降稅,2007年降為8%。稅率10%的產品比例為8.2%,主要為魚,油脂,天然橡膠,紙制品,輕工產品,玻璃制品,鋼鐵制品,機電產品。這些產品2005年不降稅,2007年降為8%。稅率低于5%的產品比例為64.5%,2009年降為0。菲律賓正常降稅分析(2)萬美元我國正常降稅分析(1)根據協議規定,正常降稅稅率基礎為2003年最惠國稅率。我國2003年稅則共7445個8位稅目,平均稅率11%。《稅則》前8章稅目除外(下同),稅率高于20%的產品892項,比例為13%。其中稅率20%的168項,2005年不降稅,其余按照降稅模式降稅。平均稅率26.7%,平均降稅6.7個百分點。稅率在15-20%之間的共971項,占14.1%,平均稅率17.2%,平均降稅2.2個百分點。其中15%的產品151項,2005年不降稅。我國正常降稅分析(2)稅率在10-15%之間的產品1413項,占20.5%,平均稅率11.55%,降稅1.55個百分點。其中10%的產品518項,2005年不降稅。稅率在5-10%之間的產品2204項,占32%,平均稅率6.97%,平均降稅1.97個百分點。稅率低于5%的產品1403項,比例為20.4%,平均稅率2.6%,這部分產品2009年稅率降為0。敏感產品安排(1)貨物貿易協議規定,中國和東盟六國可保留不超過400個6位稅目、進口金額不超過2001年進口總額10%的敏感產品,其中一般敏感產品應在2012年將關稅削減至20%以下,在2018年進一步削減至0-5%,高度敏感產品在2015年將關稅削減至50%。協議規定在敏感產品問題上對東盟新成員給予一定的照顧,允許其保留不超過500個6位稅目的敏感產品,同時對老撾、柬埔寨、緬甸不再設定進口比例限制。新成員一般敏感產品2015年將關稅削減至20%,2020年進一步降至0-5%,高度敏感產品2018年降至50%以下。敏感產品安排(2)東盟6過敏感產品構成:印尼:349項一般敏感產品,主要為煙草,化工產品,化妝品,塑料、橡膠制品,服裝,鋼鐵制品,機電產品,機動車輛等。高度敏感產品50項,主要為大米,食糖,塑料,汽車、摩托車等。馬來西亞:272項一般敏感,主要為水泥,化工產品,塑料、橡膠制品,木制品,紡織品,鋼鐵及制品,機電產品,機動車輛等。高度敏感96項,主要為大米,煙草,鋼材,汽車、摩托車等。泰國:242項一般敏感產品,主要為蔬菜制品,輪胎,紙制品,鞋、靴等輕工產品,鋼鐵及制品,機電產品,玩具等。高度敏感產品100項,主要為蔬菜,煙草,摩托車等。敏感產品安排(3)菲律賓:267項一般敏感產品,主要為蔬菜,塑料,服裝,鞋子等輕工產品,鋼材,機電產品,機動車輛。高度敏感產品77項,主要為塑料,摩托車等。新加坡:一般敏感和高度敏感產品各一個,包括啤酒和一種酒精飲料。文萊66:項一般敏感,34項高度敏感,共100項敏感產品。中國:348個8位稅目,261個6位稅目,主要為棕櫚油、天然橡膠、大米等農產品,以及汽車、化工產品、膠卷等。2010年,在亞洲將形成一個擁有17億消費者、2萬億美元GDP和1.23萬億美元貿易量的自由貿易區——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來源:財政部王偉
(信息來源:云南地方商務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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