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光明乳業在其南京工廠內舉行了“公眾參觀日”活動,邀請部分市民和專家參觀光明奶的生產流程。
此次活動雖然是光明就前不久的鄭州“回產奶”事件而做的一次“危機公關”,但有關專家提到的社會奶站的題外話倒是耐人尋味。
全國乳制品訂標組副組長、省奶業協會副秘書長曾壽瀛教授說,酸奶質量最能反映牛奶廠家的加工水平。現在,南京持續35℃左右的高溫,其實正是乳品企業培養酸奶生產食用菌的溫度,而7、8、9三個月也是業界公認的乳品生產“百日大難”期。
曾壽瀛指出,一般規模的原料奶站平均每家每天向廠家供貨可達5噸左右,但向奶農收購牛奶再專賣給乳品企業的經營性奶站并不養殖奶牛,負責原料環節的農業部門管不著;又因其不生產加工牛奶產品,負責生產領域的質監部門也管不著;再因其不直接向消費者出售牛奶制品,監管流通領域的工商部門同樣管不著。“因此,原料奶收購站成了徹頭徹尾的‘三不管’政府監管盲點,從而也成為最容易出問題的環節,必須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
對于曾教授提出的問題,監管部門傳出一些并不令人滿意的回答———“由于流通環節需要監管的產品種類太多,偶而出現問題也是正常的,我們會及時堵漏。”
此回答頗令人費解。為什么不能預先做好食品安全監管?恐怕還是食品安全“多頭管理”惹的“禍”。另外,國家質檢總局雖然已于2004年12月批準發布并正式實施了《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和《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審核指南》,但這些都僅是推薦性標準,不具備強制性。而發達國家實施的基本是強制性標準。像西歐一些國家,連面條里的食鹽含量多少都有強制性標準!
不過,令人欣慰的是,國務院法制辦目前正在加緊組織修訂食品安全的相關法規,《食品安全法》第一稿已完成,有望在2006年實施。
《市場報》 (2005年07月18日 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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