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門處于阿拉伯半島最南端,擁有長達2500公里的海岸線,海洋漁業資源十分豐富。2004年,也門漁業產品產量為25.6萬噸,產值445億也門里亞爾(約合2.3億美元),其中出口7.5萬噸,創匯2.1億美元。與2000年相比,產量增加14.1萬噸,增長123%,產值增加253億也門里亞爾(約合1.37億美元),按當地貨幣計算增長132%;其中出口增長5.3萬噸,約1.7億美元。但是,由于政府在該領域內各項政策制度不完善、漁民觀念保守、捕撈和加工技術落后等原因,也門漁業發展仍處在較低的水平上,每年有大量海洋漁業資源未被利用。
最近,也門政府制定了未來五年漁業發展規劃,其目標是,致力于實現漁業生產10%的年增長率,使漁業產量在2010年末達到46.5萬噸,從而最終實現將漁業在國民生產總值中所占比重提高到4%的目標;同時大力拓展漁業出口市場,力爭以每年13%的增長速度在2010年末實現各種漁業產品出口15萬噸,完成出口額5億美元。
為了順利實現上述目標,也門政府制定了詳細的發展規劃,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有:
一、通過對漁業資源總量進行勘測和評估,建立科學、經濟的管理機制,對漁業資源,特別是墨魚、蝦和龍蝦等漁業貿易資源實施管理和監測;建立資料信息中心,引入現代化制度對各種相關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分析和存檔;強化和發展海洋監測和檢查制度,重新構建和劃分漁業資源部及其下屬機構的職能,發展和修訂與合作、私營漁業部門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法規;大力培訓漁業人才,充分發揮海洋研究中心的作用,鼓勵各個領域的漁業研究與開發。
二、建立全面的漁業產品質量監控體系,對漁業產品特別是用于出口的漁業產品從捕撈到市場銷售的整個過程實行全方位的質量監控。為此,政府將根據國際標準和規格在各省省會和沿海各主要城市建立專門的質量控制實驗室,并提供啟動資金及各種實驗和檢測設備;同時與質量標準制定和監測機構進行合作,擬定與漁業產品質量、轉運、存儲和出口有關的行業標準。
三、根據國際標準特別是歐洲標準重建行業資格認證體系,優先鼓勵發展合作或私營的漁業加工企業,發展符合質量要求的漁業銷售拍賣行業。政府將為合作和私營企業提供技術支持,通過改善和提升它們的漁業產品加工和制造技術對漁業出口結構進行升級,改變以低初級漁業產品出口為主的現狀;在各省省會建立符合高級別衛生標準的規范化漁業產品批發和零售市場并為其提供必要的設備,以確保漁業產品在捕撈、岸上交易和存儲過程中的質量;此外,還將針對船上捕撈作業、碼頭卸貨、運輸、批發和零售、出口準備等各個環節制定和執行必要的質量和衛生監管制度和條例,進一步提高產品質量。
四、鼓勵合作和私營企業對漁業生產、銷售和養殖領域進行投資。政府將對現有投資進行規劃和調整,并對在部分適合海水養殖的區域建設標準化養殖場的可行性進行詳細的技術、經濟和社會調研,盡快為國內外投資者提供相關的調研報告。
五、政府將為公共服務領域的漁業投資提供資金支持,重點發展與漁業產品出口有關的陸路和海路運輸;鼓勵和支持建立本土的漁業產品銷售公司,特別是建立符合國際標準的規范化漁業產品批發市場和陸路運輸通道;大力發展以工業化捕撈船為核心的本土水產捕撈公司,從而建立本國的深海捕撈船隊;全力支持發展漁業初級產品加工行業,包括漁業副產品再加工、貝殼養殖和加工、漁業產品罐裝、熏烤和腌制等行業。
六、鼓勵發展合作和私營漁業捕撈企業,進一步發揮其在漁業發展中的作用。將以合適的價格向其提供現代化的捕撈設備、水深探測設備、漁區勘測設備和職業安全用品,同時鼓勵那些擁有小型近海捕撈船進行傳統捕撈作業的漁民入股合作或私營捕撈企業;政府還將為漁業聯合會和漁業協會提供技術和財政支持,幫助他們提高計劃、管理水平,修繕和維護漁貨裝卸碼頭基礎設施,從而進一步提高漁業產品質量水平的等級;此外,政府還將鼓勵和支持在沿海農村地區發展其它產業,努力將收入來源多樣化。
七、大力發展沿岸基礎設施建設,為漁業特別是與漁業有關的產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硬件環境。作為組織捕撈、出口和監控的基礎,政府將對漁業部屬下現有的主要漁碼頭、出口準備中心、漁貨裝卸中心進行維修和重建;同時,為包括部分島嶼在內的漁村提供多項公共設施服務,實施電力、水力、醫療、學校和道路建設工程。
八、盡快在漁貨裝卸中心建設符合國際衛生標準和條件的規范化漁業產品拍賣場所;鼓勵和支持在漁貨裝卸地建立存儲倉庫、冷凍工廠。
九、建立沿海環境和可持續利用預警機制。設立設施完備的漁業預警中心,提供涉及漁業產品捕撈、生產和銷售各環節的信息發布和預警服務,一方面防止不適當的捕撈對海洋環境和漁業資源構成破壞,另一方面避免對稀有海洋生物和瀕臨滅絕的海龜、海豚和鯨魚的捕撈。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
(陳昊)
(信息來源:駐亞丁總領館經商室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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