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購買家具交了訂金后,到底該先交清余款商家再安裝,還是等商家安裝完后再交錢?因這個環節起了爭議,永寧縣王先生訂購的一套家具仍靜靜地躺在銀川市興慶區某家具專賣店里,至今沒有下文。
7月3日,王先生和妻子在興慶區某家具城深圳富之島銀川專賣店看中了一張價值790元的餐桌和4把共計920元的椅子。選好樣品填寫訂貨單時,夫妻倆對顏色的選擇舉棋不定,售
貨員說:“沒關系,我們的貨正在發往銀川的路上,有深有淺,可以隨便選,我們到時給你們送過去就行了。”并將交貨時間訂在7月12日左右。王先生詢問需交納多少錢的訂金時,售貨員說隨便。于是王先生就支付了100元訂金。
一個星期后過,王先生接到了專賣店打來的電話,稱貨到了,讓王先生先把余款1610元結清,然后他們再送貨上門,運費由王先生承擔。王先生問:“你們負責安裝嗎?”對方說安裝,王先生說:“那等你們把貨送過來安裝完后,我同時付錢。”但對方堅決不同意,之后雙方再沒有聯系,那套桌椅至今還擱置在專賣店。
王先生告訴記者,100元訂金已經交了,就表示自己信任商家,也有要貨的誠意,如果商家連消費者都不信任,消費者又憑什么相信商家?萬一余款付清后,所購買的貨物出現問題怎么辦?
7月13日,記者撥通富之島銀川專賣店的電話詢問此事,該店張經理說,王先生是外地的客戶,根據規定,貨款還未付清時,是不可能送貨的,并以“不好意思,沒什么可回答的”拒絕了記者的采訪。14日,記者來到富之島銀川專賣店,該店一位姓董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商場規定,貨款都是交到收款臺的,付清后才能發貨。貨物送到消費者家中后,出現什么問題,可以包退包換的。商場不允許送貨的工作人員捎帶貨款,萬一路上出現貨款丟失或是貨款中出現假幣等問題,責任不好劃分。對于100元的訂金,該工作人員表示,由于事情發生以后王先生再沒有來到專賣店,100元沒辦法退還,待見到王先生后,100元隨時都可以返還。
記者隨后電話咨詢了銀川市工商局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的工作人員,了解到關于先付錢還是先送貨這個問題,國家還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需要消費者和商家在買賣的過程中自行協商解決。
(信息來源:石嘴山市地方商務之窗)
(信息來源:寧夏地方商務之窗子站)
文章類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