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政府法制辦公室近日發出的一份通報稱,有11個市地和18個省直部門發布的68件規范性文件存在不同程度的違法問題,片面強化行政權力、忽視依法行政的現象普遍。行政許可法已經實施一年時間,卻仍有眾多出臺的“紅頭文件”違法,這種現象值得各地各級政府高度重視。
黑龍江省此次發現的“紅頭文件”違法問題表現形式頗多,有的違法設定行政處罰、
有的違法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有的違法設定行政強制措施和收費、有的違法減免稅費等等。有的“紅頭文件”擅自授權城市供熱領導小組辦公室、文物管理所等非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有的部門在行政許可法授權范圍之外為本部門設定具有行政許可性質的“審批”、“資質審查”、“批準備案”等權限;有一個城市政府規定,“對偽造、租借他人《再就業優惠證》的行為,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有的地方甚至規定,對投資達到一定數額的外來投資者發放貴賓卡,持卡者可享有免交部分法定收費甚至違法不究的超國民待遇。
“紅頭文件”頻頻違法,暴露了一些地方的行政機關法律意識還遠遠不夠,有的僅僅為了便于管理,有的僅僅考慮到調動積極性,有的則是為了獲取更多利益,還有的則是由于領導權大于法的意識根深蒂固,對職責認識不清楚,“手伸得太長”,對“管理”的理解簡單化,忽視了“依法”這個前提,把“紅頭文件”當成了增加權力的一大法寶。
政府發出的“紅頭文件”,是規范性行政文件,具有行政約束力。一旦“紅頭文件”本身違法,必然導致具體行政行為的大面積違法。一些部門亂收費、亂攤派、亂處罰等違法行為之所以屢禁不止,一些地方之所以肆無忌憚地違法行政,往往以規范性文件為后盾。“紅頭文件”違法現象不革除,依法行政、依法治國就會成為一句空話,維護群眾利益更無從談起。
(信息來源:寧夏地方商務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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