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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澤區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昨出臺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2日 02:49 東南早報

  泉州晉江大橋

  早報訊 (記者顏鵬實習記者尤彩姣)昨日,泉州晉江大橋豐澤區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業已出臺。

  該方案參照泉秀和東街的拆遷補償標準,其中,住宅拆遷補償方式可以選擇貨幣補償
,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就近安置。經營性店面補償單價為1300-2700元/平方米,非經營性店面,則按住宅給予補償。

  據豐澤交通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晉江大橋豐澤段拆遷面積比較大,約13萬平方米,已于7月1日進入為期兩個月的動遷期。動遷小組共分成6個小組,分別進社區、企業、濱城等地方動遷。其中,僅濱城住宅就有200多個住戶,因搬遷、變換用戶等原因,目前還有100多個用戶聯系不到。因此,希望得知該消息的用戶主動與動遷方聯系。

  為了鼓勵被拆遷者配合拆遷工作,方案還明確規定:被拆遷人按期搬遷并簽訂協議的,每平方米給予10元的獎勵。同時,被拆遷人對前款所列的價格有異議的,由拆遷人委托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按雙方商定的評估價格計算。

  另據了解,此次搬遷過渡采用被拆遷人自行過渡的辦法。搬遷補助費及臨時過渡補助費,按經認定的建筑面積計算。搬遷補助費住宅每平方米5元,經營性店面及辦公用房每平方米6元,選擇產權調換的按2倍計算搬遷補助費。臨時過渡補助費每月每平方米5元,但臨時過渡補助費每戶每月最少不得少于200元,最多不得超過2000元。搬遷過渡期限為兩年半。拆遷人兩年半內未給被拆遷人回遷安置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月發給原標準雙倍的臨時過渡補助費。電話按電信局初裝費每部158元給予補償,有線電視初裝費按有線電視收費標準每戶380元給予補償。其他附屬項目補償單價具體可咨詢拆遷小組。

  居民請看

  居民住宅可選擇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

  附表一

  被拆遷主(次)干道經營性店面貨幣補償單價表(元/平方米)框架磚石混磚木土木一檔2700(2400)2600(2300)2500(2200)2400(2100)二檔2200(1900)2100(1800)2000(1700)1900(1600)三檔1900(1600)1800(1500)1700(1400)1600(1300)備注:以上單價指房屋內外裝修完整的,裝修不完整的,視情況給予折價。

  附表二

  廠房、倉庫及配套用房拆遷重置價簡表貨幣補償:1000-1300元/平方米

  方案規定,欲選擇貨幣補償的前提條件,必須是權屬清楚。

  被拆遷補償的貨幣補償金額按房屋結構有不同的補償金額:框架的1300元/平方米,磚石混的1150元/平方米,磚木的1105元/平方米,土木的1000元/平方米。以上單價是指房屋室內裝修完整的,裝修不完整的視情況給予折價。

  安置房價格按每平方米1980元計算。按期搬遷并簽訂協議的,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平屋按被拆遷住宅貨幣補償金額的20%給予獎勵,二層及二層以上建筑的房屋按被拆遷住宅貨幣補償金額的10%給予獎勵。被拆遷人應按所選安置房(包括配套的儲藏間)的面積最接近應安置面積的原則選取安置房。每個產權戶(即每個選房號)所選安置面積超過應安置面積的部分累計不大于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但因安置房戶型、結構等原因,安置房建筑面積超過原房面積在20平方米以內(含20平方米),其超過部分每平方米按安置房成本1250元/平方米結算。安置面積不足原房面積的,其不足部分按上述貨幣補償方法來補償。

  產權調換:是否按期搬遷價格相差10倍

  如果拆遷戶權屬不清或有產權糾紛的,只能選擇產權調換。

  產權調換補繳結構差價的標準為:選擇安置房在七層以下(含七層)的按不同結構及是否按期搬遷有不同補差價格。框架結構的按期搬遷并簽訂協議的為50元/平方米,磚石混的為100元/平方米,磚木的為130元/平方米,土木的為200元/平方米;如果未按期拆遷的平方米單價,則分別為680元、830元、875元和980元。

  選擇安置房在八層以上(含八層)的,每增加一層,增加層次差價40元/平方米。被拆遷房屋是平屋的,按其等面積計算補差部分給予減免70%,被拆遷的房屋是兩層的可減免10%。

  儲藏間:按安置房成本80%結算

  安置房配套的儲藏間,按安置房成本價1250元/平方米的80%(即1000元/平方米)結算,被拆遷的原商品房、單位集資房、公房等房屋配套的具有合法權屬的儲藏間按拆一安一每平方米補差價50元進行安置補償。

  框架磚石混磚木土木備注800670670600一等750620620550二等

  店家請看

  兩類店面兩類補償經營性店面:最高補償2700元/平方米

  經營性店面是指經規劃部門批準的,或產權登記載明的位于泉秀街或東海濱城大道臨街底層且持有工商執照的商業、服務業店面,按其所處地段類別、房屋結構及認定的檔次給予補償,非經營性店面從事經營活動的,按住宅給予補償。補償單價為1300-2700元/平方米。

  據悉,被拆遷的經營性店面按其所處地段類別、房屋結構及認定的檔次,按以下表格所列價格給予補償安置。對未能提供規劃部門批準的,或產權登記載明等有效證件的,按其延續使用的不同情況分檔次給予補償。價格請見附表一。

  經營性店面分如下情況進行補償安置———

  一是經規劃部門批準的,或產權登記為經營性店面的,拆遷時仍在經營的,按其經批準的經營性店面面積或產權登記的經營性店面面積按表格一檔給予補償安置。

  二是經營性店面的產權人未能提供經城市規劃部門批準的有效文件,產權登記時未明確房屋用途,但原房屋契證注明店屋的,1991年7月13日《福建省實施〈城市規劃法〉辦法》前已作為經營性店面使用,拆遷時仍在營業且延長經營三年以上,能夠提供相應年度工商營業執照的,按表格一檔給予補償安置;其延續經營少于三年,或未能提供1991年7月13日前的工商執照的,按表格二檔給予補償。

  三是經營性店面的產權人未能提供經城市規劃部門批準的有效文件,產權登記時未明確房屋用途,原房屋契證未注明為店屋的,按延續經營的不同情況給予補償安置。

  四是1991年7月13日《福建省實施〈城市規劃法〉辦法》前作為經營性店面使用,拆遷時仍在營業且延續三年以上,能夠提供相應年度工商營業執照的,按第二檔次給予補償安置;能夠提供1991年7月13日前的營業執照,但延續經營少于三年,按第三檔次給予補償安置;1991年7月13日后把非經營性用房改為經營性店面的,拆遷時仍在經營,且延續經營三年以上的,其經營性用房面積按住宅補償標準給予補償安置,但可照顧購買新建的經營性店面,照顧購買新建店面與原店面等面積部分給予25%的優惠,超過原面積部分按所在地段新建店面的商品價格計算。

  另外,經營性店面面積的認定,除經規劃部門批準或產權登記載明的外,一般以原建筑結構臨街底層的第一自然間計算,第一自然間界限不清的,或新建大開間的,其進深不得超過8米。

  非經營性店面按住宅給予補償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利用非主干道和非主要支路及非臨街底層的房屋從事經營性活動的,以及二層(含二層)以上的經營性用房,一律按住宅給予補償。而新建臨主干道經營性店面的商品價為5500元/平方米,新建臨次干道經營性店面的商品價為4800元/平方米。

  按期搬遷并簽訂協議的,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其被拆遷的經營性店面貨幣補償金額的10%給予獎勵;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其就安置的經營性店面等面積部分應補差價,根據相應檔次給予適當減免,其中一檔減80%,二檔減70%,三檔減60%,超出應安置的面積部分按所在地段新建店面的商品價格結算。

  缺手續的請看

  部分違章建筑可獲得補償違章建筑原則上不予補償,但結合本片區實際,對土地來源合法并按期搬遷簽訂協議的,可按以下辦法分別處理。翻建、擴建、加層的違章建筑的時間認定以遙感圖、地形圖或其他有效證據為依據。

  首先,拆除1987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以前、經生產隊(居民小組)、大隊(居委會)二級同意基建用地并已繳付用地款的房屋,按同意基建用地范圍內的建筑面積的80%給予補償或安置。

  其次,拆除以上管理法實施后至1995年12月25日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在泉州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統一規劃管理的通知》前持有“三級”手續,但未經區政府批準進行基建、擴建、翻建的房屋,按原建筑面積的50%給予補償或安置。

  再者,1995年12月25日后,未經批準進行翻建、擴建、新建的違法建筑不予補償或安置,應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拆除,到期不拆除的由拆遷人按程序申請強制拆除。對按期搬遷簽訂協議并將房屋由拆遷人拆除的,可按150-200元/平方米給予地上建筑物材料費補貼。

  廠家請看

  如無安置地廠房每畝可獲賠20萬企業工廠有合法用地手續需整體拆遷的,由拆遷人負責在市政府統一規劃的工業園區內進行安置,若沒有土地進行安置或部分被拆遷的,則按該地域工業區土地出讓價格每畝20萬元給予貨幣補償。

  工廠、倉庫及配套用房合法建筑物按重置價(見附表二)結合成新給予補償。廠房層高超過4米的,層高每增加1米,按重置價增加5%給予補償,其層高計算從室內地面至檐口計算高度;工廠、倉庫及配套用房成新率,按每年每平方米5元計算折舊,計算折舊額最高年限為30年。

  持有合法用地手續,并經規劃部門批準的企業廠房、倉庫、配套用房,在規定時間內搬遷騰空的搬遷補助費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6元計算,特大機械設備的搬遷費每臺按300-800元計算。持有合法用地手續,并經規劃部門批準的工廠、倉庫及配套用房,停產停業補助費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每月12元,一次性給予6個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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