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舞劍AMC國有商業銀行難逃其咎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9日 10:47 證券時報 | ||||||||
6月28日,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在《關于200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下稱《報告》),爆出了審計黑洞———審計署共查出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各類違規、管理不規范問題和案件線索金額715.49億元。 “這顯然不僅僅是資產管理公司的問題,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肯定難逃其咎。”一位從事銀行不良資產剝離多年的業內人士指出。從誕生之日起,四家金融
1999年,為了處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及國家開發銀行的不良資產,國家相繼成立了東方、長城、信達、華融等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其中,信達對口中國建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華融對口中國工商銀行,長城對口中國農業銀行,東方對口中國銀行,實行不良資產的收購、經營和處置。出于對該問題的重視,資產管理公司的總裁和副總裁由國務院任命。 按照當時的設想,國務院準備讓資產管理公司存在10年,幫助幾家國有商業銀行建立起優良的資產結構。有關部門還專門制定了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在2006年末以前,要完成核定的債權資產處置回收目標。 然而,時過6年,資產管理公司的工作進展似乎難如人意。在臨近2006年門檻的關頭,審計署爆出對四大國有資產管理公司歷時近一年的審計結果,顯然這是一份難以令人滿意的答卷。 李金華稱,2004年,審計署統一組織對中國華融、長城、東方、信達4家資產管理公司及其各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了審計,共抽查這些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的金融不良資產5544億元,占其收購總額的39%。總的看,資產管理公司在促進盤活銀行不良資產,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截至2004年末,4家資產管理公司累計處置不良資產6750億元,處置進度為53.9%;累計回收現金1370億元,現金回收率為20.2%。但是,存在的問題也很驚人,在抽查資產管理公司的39%范圍內,審計署共查出各類違規、管理不規范問題和案件線索金額715.49億元,占審計抽查金額的13%。 從《報告》來看,資產管理公司存在一些自身的問題,例如“財務管理混亂,違規挪用資產處置回收資金為職工謀利或公款私存,造成回收資金損失;對抵債資產管理不嚴,大量賬外存放或違規自用”等等,例如,東方資產管理公司2000年至2003年共向財政部虛報職工人數3983人,造成財政部多撥付人員費用1.98億元,其中僅工資就多撥1.33億元。但從調查的情況來看,更大的資金黑洞來自和銀行有直接關系的環節。 《報告》指出,資產管理公司的“第一大問題”是“違規剝離和收購不良資產”,“一些商業銀行和資產管理公司在剝離和收購不良貸款過程中,審查把關不嚴,致使一些不符合剝離條件的貸款被剝離到資產管理公司,不僅造成相當一部分金融債權難以落實,而且由于對不良貸款形成的原因、責任未予追究,掩蓋了貸款過程中的一些違規問題和金融犯罪案件。” “這種情況是存在的,我就參與過這類操作。”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銀行工作人員稱,幾年前,他就經手過“不符合剝離條件”的情況。當時,是一筆企業貸款很難催收,但是這個企業還是有價值的,不到核銷的地步,于是他們干脆通過法院制造了企業主失蹤的相關材料,辦齊了一整套相關文件,將之剝離給資產管理公司,“一些地方企業為了逃廢債務,打通‘關節’,制造不規范破產,讓銀行將自己的貸款項目處理成必須剝離的不良資產的情況并不鮮見”。 在這一次審計中,就查出了中國建設銀行湖北省棗陽支行的這類違規行為。2000年6月,該行時任行長、副行長聯手當地政府、法院,編制虛假的貸款資料,將不符合剝離條件的29戶企業貸款本息1844萬元作為呆賬違規剝離,偽造了全套文件,最終銀行只收回現金及實物資產720多萬元,其中690萬元隱匿賬外,有502萬元被轉至個人名下。 另一類明顯的違規,就是銀行將那些收不回的貸款項目低價處理給資產管理公司,后者再以低價賤賣,雖然在資產管理公司將資產處理完之后,銀行能夠獲得部分回款,但是相當一部分國有資產已經在這幾個環節中流失,從中牟利的是一小部分個人。例如,長城資產管理公司長春辦事處組織拍賣33套抵債商品房,成交價比市價低54%,其中80%的競買人為該辦事處員工,其他也大多是職工親屬。 還有一種情況是,國有商業銀行為了盡快完成財務重組,早日實現上市,“迫使”資產管理公司違規收購,“資產管理公司就是幫助我們甩包袱的嘛”,上述人士說,這種觀念在銀行里很普遍。 “這些違規的深層次原因是制度性缺陷。”一位業內人士說。其實,早在1999年資產管理公司成立之初,就有學者提示過這類風險:資產管理公司和商業銀行的內部治理結構是完全相同的,缺乏配套制度,例如代理人責任制度、激勵機制、責任機制和風險控制機制等等。 按照設立國有資產管理公司的初衷,10年大限已過大半,它們能否真正幫助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實現不良資產的處理,優化資產結構,還需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