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理順生豬屠宰和酒類批發行政許可程序,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強對生豬定點屠宰與酒類批發的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證》、《山西省生豬屠宰和檢疫管理辦法》(修正)、《山西省酒類管理條例》和《山西省酒類批發許可證發證辦法》,現就我市生豬定點屠宰與酒類批發行政許可工作的有關事宜,提出如下意見。一、發證機關及審查陽泉市行政區域內的生豬定點屠宰與酒類批發的發證機關為山西省商務廳,陽泉市商務局對擬從事生豬定點屠宰與酒類批發的單位和個人上報的材料進行
初審,并對生豬定點屠宰與酒類批發行政許可實行屬地管理。二、審查范圍(一)生豬定點屠宰行政許可初審范圍擬從事生豬定點屠宰的生產經營單位。(二)酒類批發行政許可初審范圍擬從事酒類批發的單位和個人三、受理程序擬從事生豬定點屠宰和酒類批發的單位和個人,到市行政審批中心,商務局窗口遞交行政許可申請,并辦理相關手續。四、申請生豬定點屠宰和酒類批發許可證應提供的資料和必備的條件。(一)生豬定點屠宰許可證1、生豬定點屠宰許可證申請書;2、城鄉建設規劃和環保要求說明書;3、場(廠)址遠離居民區,距飲用水源500米以外,周圍無有害污染物;4、有充足的水源,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標準;5、有與屠宰規模相適應的屠宰間、待宰圈、病畜禽隔離圈、急宰間、檢驗室。屠宰間和急宰間為水泥地面,并不低于一米的水泥墻裙;6、有糞便、污物、污水和尸體、病肉處理設施;7、有與屠宰規模相適應的專門生產設備、管理人員和受過專門訓練的屠宰技術人員;8、有切實可行的獸醫衛生、消毒制度和屠宰工藝流程及操作規范管理制度;9、有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專門獸醫衛生檢驗機構、檢疫設備和符合規定條件的專職獸醫檢疫人員。(二)酒類批發許可證1、具備的條件:①省轄市:注冊資本30萬元以上,營業面積30平方米以上,倉儲面積40平方米以上;②縣級市:注冊資本20萬元以上,營業面積20平方米以上,倉儲面積20平方米以上;③縣:注冊資本10萬元以上,營業面積15平方米以上,倉儲面積15平方米以上;④鄉鎮及批發市場:注冊資本5萬元以上,營業面積10平方米以上,倉儲面積10平方米以上;⑤有熟悉酒類知識,從事酒類批發業務的專業人員;⑥有健全的管理制度;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2、提供資料:①申請書;②驗資報告;③場地租賃協議;④廠家品牌總代理委托書;⑤廠家的生產許可證(復印件);⑥廠家的衛生許可證(復印件);⑦廠家的營業執照(復印件);⑧廠家的質檢報告(復印件)。五、資料審核:商務局窗口工作人員將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資料核對無誤后,予以正式登記并簽名,并于3個工作日內報送市商務局市場科初審,市場科自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做出如下決定:1、符合申請資格且資料齊全的,通過行政審批中心商務局窗口書面通知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書)予以受理;2、不符合申請資格的,通過行政審批中心商務局窗口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3、符合申請資格,但資料不全的,通過行政審批中心商務局窗口書面通知申請人5個工作日內補全(出具補全申請通知書)。逾期不補全的,視為未申請。六、審核發證商務局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要求的,上報省商務廳審核,并發許可證。七、驗證商務局每年三月份對上一個年度從事酒類批發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年檢。(信息來源:陽泉市地方商務之窗)
(信息來源:山西地方商務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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