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鄒建華
“外交部發言人為什么什么問題都問不倒?”、“為什么不論記者提什么問題,從什么角度提出問題,外交部發言人都能對答如流,侃侃而談”?、“外交部發言人有沒有被問倒的時候”?“有沒有說錯話的時候”、“為什么不管記者問題多么刁鉆、尖銳,外交部發言人都能從容以對、化險為夷?”許多人常常會提出這些問題。外交部發言人給公眾留下許
多困惑。《外交部發言人揭秘》一書首次向公眾全面解答了這些問題。外交部發言人之所以能輕松面對難題、巧妙化解圈套,除事先進行了認真準備外,還有重要的一點,就是應對媒體有竅妙。作者外交部新聞司參贊鄒建華長期在外交部新聞司工作,并長期擔任新聞發布處領導工作。作為發言人的主要助手,曾協助過沈國放、崔天凱、唐國強、朱邦造、孫玉璽、章啟月、孔泉、劉建超等發言人工作,參與并負責組織了450多場外交部新聞發布會。《外交部發言人揭秘》第一次全面、深入地向公眾介紹了發言人如何面對媒體的諸多策略和技巧。現摘取其中一部分以饗讀者
一、如何“回避”有奧妙。
新聞發布會和記者招待會上,總會有記者問一些敏感問題或發言人不便回答的問題,有時記者甚至可能會在問題中設圈套。 外交部一發言人說,有些記者提問角度有時很刁,有時甚至是陷阱,一不小心你就會掉進去。碰到這種情況,就應該設法回避。 曾任美國防部發言人的卡托把新聞發布會形象地比喻為“布滿地雷的戰區”。
有些人認為現在講政務公開,政務透明,發言人沒有什么可回避的,實話實說就行。 當然也就沒有必要談什么回避技巧了。其實這是誤解。政務公開,并不是國家任何機密都沒有了,發言人任何時候都需要有問必答,言無不盡;提倡回答問題時要加大信息量,也不是對什么問題都要知無不言。機密的事情不該說的就是不能說,該少說還是要少說。 “答非所問”、“避而不答”或其它方式的回避有時是非常必要的。
唐家璇同志在接受《中華英才》采訪時說:記者問你這個問題很刁鉆,沒法回答。你不一定就事論事。可以王顧左右而言它。要打一點太極拳。對方有備而來,給你設下陷井,有時不惜使出渾身解數,或激將或慢磨,就希望你爆出幾句話來,正好入套。
沈國放說,遇到此類問題,發言人應十分警惕。無論記者問題如何繞,變化多端,也應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要上當。
實際上,巧妙地回避問題,不但不會引起記者反感,有時還會贏得記者的欣賞和尊重。當然做到熟練地回避問題,需要一個積累經驗和修煉的過程。 實際上,西方國家包括美國的發言人回避問題時比中國的發言人有過之而無不及,有時顯得非常生硬。
美國務院一發言人在回答一記者追問說,我們所聲明過的就是我們的立場,我們的立場仍然像我們所聲明過的一樣。
布什總統的第二任新聞發言人麥克萊倫可以絕對稱得上回避的高手。在他就任后的第一次新聞發布會上, 伊拉克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問題是記者關注的焦點,記者問了許多有關問題,但麥克萊倫的回答只有一句:“這個問題我們已經討論過了”。據報道,有人數了一下,他竟然把這句話說了9次。
回避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空話回避。
用這種方式回答記者提問,表面上看似乎回答了記者的問題,但實際上,說的都是空話,沒有任何實質信息。比如有人問你,在***問題上,你支持老王還是老李?你回答:誰是正確的我就支持誰。對方又問,那誰是正確的一方?答:誰堅持真理誰就是正義的一方。到底支持誰?天知道!
·案例一:
一、有一次,一記者問陳毅外長:“中國第三顆原子彈何時爆炸?”陳外長回答:“中國爆炸原子彈,我知道,你也知道。第三顆原子彈可能也要爆炸,何時爆炸,請你等著看公報好了。
·案例二:
在1994年9月29日的新聞發布會上,有記者問發言人陳建:“鄧小平先生會不會出席‘十一國慶 ”?
陳建回答:“鄧小平同志是否出席,以及參加哪些國慶活動——我跟你們一樣,會在10月1日的報紙上看到。”
(二)開玩笑回避。
顧名思義,即用開玩笑的方式回避記者的敏感問題。既沒有提供信息,又不讓記者難堪。
案例一:
1960年,中國打下了美制U—2型高空偵察機,一外國記者在記者招待會上問陳毅副總理:“最近中國打下了美制U-2型高空偵察機,請問中方是用什么武器打下的”?
陳毅同志笑著說:“記者先生,我們是用竹竿把它捅下來的”! 記者聽后哄堂大笑。這個問題涉及國家軍事機密,顯然只能回避。 陳毅副總理用這種方式巧妙地避開了這一敏感問題。
案例二:
一位記者在中國奧運代表團抵達雅典后的首次新聞發布會問副團長崔大林:“如果不出意外,中國的奧運會金牌總數將在本屆超過一百枚,第一百枚金牌有可能出現在哪個項目上”? 6pa崔大林答:“我剛才腦子里過了一遍電影,但沒有查到有關資料”。 “我認為中國的第一百枚金牌可能會在乒乓球、羽毛球、跳水、射擊、體操、舉重等項目上產生”。
這個問題要回答確實不容易,但崔大林用這種方式,在記者們的笑聲中,回避了這個問題。
(三)轉意回避。
即故意轉換概念或轉移論題來回避對方的問題。
·案例一:
1995年8月22日是鄧小平91歲壽辰,適逢外交部例行的新聞發布會。有記者問陳建:“今天是鄧小平91歲誕辰,關于他的健康狀況的說法是不是還是那樣沒有變化?”
陳建答:“變化當然是有的,他又長了一歲。”
·案例二:
一位發達國家外交官問一位非洲國家大使:“貴國的死亡率想必不低吧?大使答:同你們國家一樣,每人死一次。
(四)使用“模糊語言”進行回避。
就是故意把話說得不明白而達到回避的目的。看似回答了提問,但實質上卻沒有。模糊語言的優點是靈活自由,表述留有余地,可進可退,利于掌握主動。一般在當問題太敏感,沒法正面回答,或有些問題不便回答時,但發言人在臺上又不能不說點什么時采用。
·案例一:
1、曲嘯先生在訪問美國時,一記者問他:“曲先生,您對美國有何感想?”
曲嘯答:“美國畢竟是美國。”
·案例二:
1945年,蘇聯外長莫洛托夫率代表團訪問美國。有一記者問莫洛托夫:“蘇聯有多少原子彈?”
莫洛托夫回答:“足夠!”。
(五)進攻性回避。
這種回避方式,不是一味消極應付,而是在回避對方問題的同時主動出擊。具體做法是對對方提出的問題不予理彩,或語焉不詳,而重點在表達我對有關問題的立場上。
案例與分析:
·案例一:
一記者問發言人孫玉璽:據報道,俄于17日發射兩枚核導彈,俄海軍表示此舉針對美國的NMD計劃,你對此有何評論?
孫玉璽回答:關于俄導彈試驗的具體情況,我并不清楚。需要指出的是,美國企圖修改反導條約,發展NMD。其直接后果將是破壞戰備穩定,并可能引發新一輪軍備競賽,最終結果是損人不利己。
這樣回答既避免了對俄羅斯方面的舉動直接發表評論,又批評了美國,并表明即使俄羅斯發射了核導彈, 也是美的行為造成的。
·案例二:
1999年美國對南斯拉夫軍事行動前后,西方媒體和政府都指責南斯拉夫聯邦部隊卷入了對科索沃平民的屠殺,記者經常問中方對此問題的看法,中方的回答一直是:科索沃問題是南斯拉夫的內政,應由南人民自己解決。一次新聞發布會上,有一記者突然向發言人孫玉璽發難:那么中方是否認為,南斯拉夫政府對平民的屠殺是其主權范圍內的事?
孫玉璽答:你說的這一情況現在還有待核實。但我們現在看到的情況是,南斯拉夫大批平民在北約的空襲中傷亡,大批難民流離失所,無家可歸。 這個問題比較刁鉆,不好回答,但孫玉璽這么處理不僅輕松地避開了關于屠殺與否的問題,并且有力揭露美國的軍事行動造成了更大的人道主義災難。
(六)不回答假設性問題。
對記者提出的假設性問題,一般需要回避。碰到這種問題,可直接回答:“我不回答假設性問題”、“現在還不存在這一如果的問題”、“這是一個假設性問題”等等,否則,很容易繞進去,掉入陷井。
·案例:
一記者問美副國務卿阿米蒂奇:你剛才提到美國政府不支持臺灣獨立。但如果有一天臺灣海峽兩岸人民都同意臺灣獨立,美國政策會發生什么變化?會繼續堅持不支持臺灣獨立的政策嗎?
阿米蒂奇答:用詞是很重要的。在我們說不支持時,這是一回事。這與說我們反對臺獨是不同的。如果海峽兩岸人民達成解決的辦法,很明顯美國是不會反對的。因此,我們使用“我們不支持臺獨”這一詞。 這是應由兩岸人民解決的問題。
對于記者的這一假設問題,阿米蒂奇如果回避不答,什么事情都不會發生。但他答了,結果被一些記者惡意炒作,被演繹為美國“既不支持,也不反對臺灣獨立”,變成了一個外交事件,引起海峽兩岸和國際社會的強烈反應。記者紛紛打電話詢問美政府,美國官員最后不得不出面澄清。很明顯,阿米蒂奇是被這個“如果”繞進去了。
二、被動可以變主動。
新聞發布會上,記者有時會提出一些尖銳、敏感或刁鉆的問題,甚至是刁難性的問題,難以回答,使發言人非常被動。發言人如掌握一些邏輯的知識,利用邏輯的力量,往往能達到很好的回應效果,并可以改變被動局面。
一般來說,有以下幾種方法:
歸謬法,也叫推至極端法。所謂歸謬法就是順著記者問題中的邏輯把其觀點無限放大,以顯示出其荒謬性,從而對其觀點予以根本否定。記者問題中本來不明顯的邏輯錯誤,通過歸謬法就會使其錯誤被放大到讓人人都感到荒謬的地步。如問:中國現在學習資本主義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管理方法, 中國是否會因此變成資本主義? 答:你認為每天喝牛奶就會變成奶牛嗎?”。這就是歸謬法。
案例與分析:
·案例一:
朱镕基總理于2000年10月14日與日本市民舉行電視討論會, 與日本市民進行直接的公開對話。有人問:“為什么中國只允許每個家庭要一個孩子?”朱總理回答:“如果十二億五千萬人口的國家無限制地生下去的話,那全球就都是中國人了!”
朱總理在這里運用的就是歸謬法。讓對方明白十二億五千萬人口的中國如果無限制地生下去的后果,使對方自己都能意識到自己的想法是荒謬的。這一回答影響很大。第二天,日本許多大報紙都報道了朱镕基總理的這一對話。有的報道標題直接就冠以“中國如不搞計劃生育,世界上遍地都是中國人”。
·案例二:
李瑞環同志一次訪問香港時,一記者問:您在講話中強調了團結的重要,這是不是指香港人不夠團結?
李瑞環同志答:“如果我祝你身體健康,是不是指你身體不健康呢”?
李瑞環同志從對方問題的邏輯中推出了這么一個荒謬的結論,贏得了在場記者們心悅誠服的掌聲。
順水推舟法。先表面肯定對方觀點,然后順著對方的邏輯進行推理,在推理中根據需要增設一些條件,最后使對方觀點在所增設的條件下不能成立,使對方意識到自己觀點是錯誤的。
·案例一:
一記者問外交部發言人:中國為何不放棄使用武力解決臺灣問題? 發言人答:我們也不愿使用武力。武力解決對各方都不利。和平統一是我們的既定方針,我們將盡最大努力和平解決臺灣問題。但問題是臺灣當局堅持要搞臺獨,如果我們放棄使用武力,和平統一豈不是一句空話?
·案例二:
一次吳建民在法國演講時,一位聽眾問:“中國為什么不講民主?”
吳建民說,民主是個好東西,然而每個國家對民主的理解各不相同。法國的民主思想出現較早,1789年法國大革命,就提出“自由、平等、博愛”的口號。可是,你們法國哪一年才給婦女選舉權呀?是1945年。150多年之后,法國婦女才有了選舉權。這就說明,民主體制在你們國家的發展也有一個過程。而且,你們國家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選舉權,“積極公民”有選舉權,上稅的公民有選舉權,不積極、不上稅的公民就沒有選舉權。這說明,民主在你們國家也有一個范圍。
吳建民說,你們走了幾百年到了如今這個程度,而中國有2000多年的封建歷史,新中國才經歷了幾十年,中國當然有著自己的民主歷程。中國的民主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有中國特色的民主,你們不能拿你們的模式來套中國。我們愿意與你們討論民主問題,但討論應在平等的基礎上進行,不能是老子教訓兒子,否則中國人不能接受!吳建民反問道:“1860年,英法聯軍攻占北京,火燒圓明園的時候,你們談民主了嗎?”
吳建民先肯定民主是個好東西,中國也是要民主的。但又闡明各國對民主的理解不同,各國的民主都是有一定范圍的,并且民主也有一個發展的過程。環環相扣,讓人覺得對方的看法是錯誤的。 聽了這一席話之后,全場聽眾禁不住起立鼓掌。
釜底抽薪法: 有一種提問比較刁鉆,它能置人于“二難”境地,無論作哪種選擇都對己不利。擺脫不利的方法就是跳出記者“非此即彼”的框框設定,對其前提予以否定,讓其立論都不成立。這種技法就是釜底抽薪。
·案例一:
一記者問外交部發言人:中國政府現在是否以犧牲人民民主自由作為社會穩定的代價?
發言人答:一個不穩定的、動亂的社會怎么會有真正的民主自由?
·案例二:
一記者問沈國放:你是否認為臺灣的民主化進程是臺灣獨立的行動?你是否反對這種民主化進程?
沈國放答:這不是一個民主不民主的問題,而是一個關系到祖國統一和領土完整的問題。以任何方式改變臺灣是中國領土一部分這一事實都是不可取的。
·案例三:
一個記者在外交部新聞發布會上問發言人:中國在人權問題上是否準備按國際標準行事?
發言人答:“人權是一個內涵廣泛的概念,它是具體的,而不是抽象的,包括公民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領域里的權利。由于各國的歷史背景、社會制度、文化傳統、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關于人權的看法和側重點也不同。絕不可能把一國或幾國的標準人權標準看成是國際標準。
有一位西方學者說過,某些政治家在人權問題上是實行雙重、三重標準的--在本國問題上閉起雙眼,在盟國問題上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對其它國家則說三道四,橫加指責。”
這位發言人用這段話否定了記者關于人權國際標準的前提,再用西方學者的話道破了西方標準的實質。
步步進逼法或引君入甕法,即通過一步步地嚴謹地推理,致使對方不得不順著你的觀點往下走,最后,顯示出其觀點是站不住腳的。
例如,
·案例一:
據報道,有一女老板對戰斗英雄史光柱說:“你為什么不利用你在世人中的影響和知名度去做生意呢? 錢可以通神、通鬼,你知道嗎?”
史光柱問女老板:“假如你在夜深人靜的野外,突然遇到兩個歹徒的襲擊,他們把你逮住以后要侮辱你。這時候,不遠處傳來腳步,你怎么辦?”
女老板:“那我肯定要大喊,救命呀,抓壞人呀!”
史光柱:“他們不一定過來救你,因為歹徒手里有刀,用你自己的話來說,事不關己,各人顧各人,過路人未必會來冒險救你;其二,既然錢可以通神通鬼,那么歹徒為什么不可以甩出一疊神力無邊的鈔票,來打發兩個本來就不想冒險管閑事的人呢?”
·案例二:
一個外國記者問毛主席的扮演者古月:“你對扮演毛澤東有何感受?毛澤東在文化大革命問題上是有錯誤的,你對此如何看?“
古月問記者:“你覺得維納斯美嗎?”
記者答:“很美。”
古月又問:“維納斯斷了一個胳膊還美嗎?”
記者答:“雖然斷了一個胳膊,但不影響維納斯的整體美。”
古月說:“你已經回答你自己的問題了。”
·案例三:
2001年,中美發生撞機事件后。中國駐美大使楊潔箎接受CNN記者采訪回答問題時實際上就是采用了這一方法。
記者問, 美方只是要求中方返還24名機組人員,但中方在道歉問題上糾纏到底意味著什么?
楊大使答:這一事件完全是美方造成的,美方應負完全責任,應向中國人民解釋并道歉。就拿美國舉例來說,有一個家庭,他的房子的前院有一伙人總是在他家門口的街上開著車徘徊,他們不進他家的院子,但就是日日夜夜,月月年年地在靠近前院的地方開來開去,這個家的人出來查看是怎么回事,結果家人的車子被毀,人也失蹤了。我認為,這家人有權問到底發生了什么事?有權做一些檢查和調查。你是否認為這一道理成立?如果你認為這一道理成立,我想你能做出非常公正的判斷,到底該怪罪誰。至少你應該說聲“對不起”吧。車也毀了,人也失蹤了,可你只說一句事件就是這么發生的,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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