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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房號一路順風貸出數千萬元巨款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7日 14:35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鄭州一地產開發公司涉嫌合同詐騙已被立案,主要涉案人員已被批準逮捕

  近日,鄭州出現一大怪事:完全子虛烏有的130多套房屋竟然通過了層層審查,從銀行騙出數千萬元巨額貸款!加上通過重復抵押、一房多賣等欺詐手段騙取的資金,開發商康明(鄭州)置業有限公司共套取銀行按揭貸款近2億元。

  自己房子已被別人抵押給銀行

  業主劉仁杰告訴記者,2003年12月,他與康明公司簽訂房屋購售合同,以銀行按揭付款方式,購買了該公司開發的東明花園1號樓5單元11層東戶商品房一套。隨后,劉仁杰按合同約定,支付了房屋首付款153063元,物業維修基金、契稅共計30297元。2004年3月1日,經康明公司業務員介紹,劉仁杰以所購房屋作抵押,向招商銀行鄭州市分行貸款60.9萬元,支付了剩余房款。其間,根據康明公司要求,劉還交納了產權登記服務費及登記費共計712元,由康明公司代向房管部門辦理產權登記手續。2004年3月12日,鄭州市房產產權監理處為劉仁杰出具了產權“登記費”專用繳款通知書。此后,劉仁杰按照銀行借款合同規定,每月向招商銀行歸還貸款近5000元。然而,康明公司承諾90天辦好的房產證,一直沒有辦下來。經朋友提醒,劉仁杰到鄭州市房管局查詢。查詢的結果令他大吃一驚:在和自己簽訂購房合同之前,康明公司已經把這套房子賣給了一個叫“戚向東”的人。戚向東以這套房子作抵押,在銀行申請了按揭貸款。自己的購房合同上,清清楚楚地蓋有鄭州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的“合同備案專用章”和鄭州市房地產管理局房地產抵押管理辦公室“抵押登記專用章”,一套房子怎么可能會被抵押兩次?劉仁杰坐不住了,開始了多方反映。另一位名叫宋貴興的買房者也遇到了同樣的情況:2003年10月,他與康明公司簽訂合同,購買東明花園現房一套,并按合同要求,交納了首付款及其他費用共計19萬元。但直到2004年4月,宋貴興也沒有住上所購買的房屋。后來,他從市房管局查詢得知,早在他與康明公司簽訂購房合同之前的2001年1月,他所購買的商品房就已被一個叫盧金方的人買走,并抵押給了工商銀行鄭州市鄭花路支行。

  子虛烏有的房子被編號成抵押品

  從鄭州市房管局和各家銀行查詢出來的情況,令業主們目瞪口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主告訴記者,2002年7月,他以按揭付款方式,在東明花園購買了一套商品房。除了首付12萬多元購房款外,兩年多來,他每月都按時向交通銀行償還按揭款數千元。去年12月底,因為房產證遲遲辦不下來,這位業主到銀行查詢時發現,在他購買之前,已經有另外一個人把這套房子買走。更令他不解的是,這同一套房屋,竟然在一個月內被不同的兩個買主在同一家銀行申請了兩次按揭貸款。雖然購房合同編號不同,房屋總價款也相差數萬元,但填寫購房按揭貸款申請書的筆跡卻明顯相同。業主們展開了自主調查,結果查明,在東明花園房屋銷售中,不僅存在大量一房多賣、虛假按揭、重復抵押等違法行為,而且抵押給銀行的面積往往大于實際面積。如東明花園1號樓2單元1層西戶,建筑面積為149.91平方米,在交通銀行抵押貸款時的面積卻成了169.6平方米,二者相差將近20平方米。1號樓1單元的1層東戶和3層東戶,建筑面積與貸款申請書上的面積也都相差不少。最讓購房者覺得不可思議的是,還有一些根本不存在的房子,也被人編上房號抵押給了銀行。但就是這樣一些內容荒唐的合同,不僅順順當當地在房管局備了案,通過了房管部門的抵押登記審查,而且從銀行貸出了數千萬元巨款。

  不僅僅是合同詐騙問題

  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4月中旬,東明花園30多名業主集體到鄭州市政府上訪,要求有關部門對康明公司一房多賣、虛假按揭、重復抵押等違法行為進行調查。鄭州市政府領導對此十分重視,委托市房管局成立了工作組進行調查。記者為此采訪了鄭州市房管局。該局負責調查處理東明花園事件的工作組一位負責人證實:康明公司確實存在虛假按揭和重復抵押騙貸等問題。這位負責人說,康明公司的東明花園項目共有414套商品房,經初步調查,這家公司在交通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等4家金融機構辦理過按揭貸款的房屋至少有554套,貸款總額在2億元以上。其中133套房屋根本不存在,其坐落位置及房號均為捏造,僅此一項,就騙取銀行信貸資金6000多萬元。另外421套房屋中,有24套屬重復抵押。為了徹底查清東明花園房屋銷售的真實情況,接到群眾舉報后,房管局在東明花園貼出公告,要求所有業主持相關購房手續到房管部門登記。但到記者采訪時為止,在房管部門登記的東明花園業主只有142位。由此可見,在東明花園買房并申請按揭貸款的買主,大多是開發商為騙取銀行貸款而安排的“托兒”。一位熟悉房地產內情的人士告訴記者,商品房交易及抵押,有很嚴格的手續。購房合同一旦簽訂,馬上就要到房管部門進行合同登記備案;而只有經過備案的合同,抵押登記部門才會受理抵押登記;金融部門見到了房管部門簽發的《房屋他項權利證》,才會發放按揭貸款。他說,康明公司100多套根本不存在的假房子,居然能通過層層審查,從銀行騙出數千萬元巨款,可以肯定,房管、銀行部門相關工作人員存在瀆職行為。一位參與康明公司案件調查的知情人士告訴記者,按正常情況,哪一個小區有多少幢樓,每一幢樓里有多少套房子,每一套房子多大面積,房管部門都有詳細備案。哪一套房子多大面積,貸了多少款,業主收入情況如何,放款的銀行也應該有詳細資料。但他們調查時發現,很多應該存檔的資料,有關部門或沒有存檔,或存檔的資料不全,缺東少西。到底是管理不嚴還是瀆職,抑或另有隱情,尚待進一步調查。據記者了解,鄭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已對康明公司涉嫌合同詐騙一事立案偵查。目前,該公司董事長孫明、負責按揭貸款的負責人徐林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新華社記者 李鈞德(日京/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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