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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歐紡織品《備忘錄》評析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7日 00:02 商務部網站

  經過長達10個小時的馬拉松談判,中國、歐盟貿易代表團于6月11日凌晨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歐盟委員會關于中國部分輸歐紡織品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根據已知的《備忌錄》主要內容,我們基本上可以認為,在這場對歐紡織品貿易爭端中,中國取得了比較令人滿意的結果。

  之所以得出這個結論,主要基于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根據《備忘錄》,歐盟承諾對源自中國的棉布、T恤衫、套頭衫、褲子、女式襯衫、床單、女連衣裙、胸衣、桌布、亞麻紗等10類紡織品終止調查。這項承諾意味著這場中歐紡織品貿易爭端,就此終結,中歐雙方在最后一分鐘,避免了兩敗俱傷的貿易戰。

  第二、我國為10類受調查紡織品,爭得了比較合理的出口增長空間。無疑,歐盟方面僅僅對中國上述10類紡織品停止特保調查是不夠的,由于《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工作組報告書》第242條款規定,其他世貿組織成員方在2008年之前,對中國紡織品實施特別保障,可以將進口中國紡織品年度增長率限制在7.5%以內,如果規定中國紡織品對歐出口年度增長率不超過7.5%,對于我們的紡織服裝企業而言,結果就與遭受對方特保限制一樣,我們實質上等于談判失敗。只有雙方確定超過7.5%的中國紡織品對歐出口年度增長率,我們關于這10類受調查紡織品的談判才算得上成功。

  這項《備忘錄》規定,在2005年6月11日至2007年底期間內,對上述10類紡織品合理確定基數,并按每年8%至12.5%的增長率確定中方對歐出口數量,其中套頭衫、男褲、女襯衫3類2005年增長8%,2006、2007年均增長10%;T恤衫、連衣裙、胸衣、亞麻紗4類每年遞增10%,棉布、床單、桌布每年遞增12.5%,增長率高于遭受特保情況下的增長率。因此,我們可以認定,歐盟對中國紡織品停止特保調查,中國不僅贏得了面子,而且贏得了里子。

  無須諱言,8%~12.5%的年度增長率,看起來并不算很高。

  歐盟對外貿易協會主張對中國紡織品實行自由貿易,按照該協會官員瑪利亞·林德爾提出的期望數字,他們希望將進口中國紡織品的增幅上限,設定在17.5%。今年1~4月,我國紡織原料及紡織制品出口增長率為18.9%,也大大超過該《備忘錄》設定的8%~12.5%的年度增長率。

  但我們必須看到,今年年初紡織品出口高增長率的原因,是紡織企業和美、歐進口商擔心美歐政府對中國紡織品設限,因而開足馬力生產、加快出口,這種高增長率必定不可持續。事實上從3月份開始,我國紡織品出口增速就逐月下降:1~2月同比增長31.1%,1~3月同比增長20.2%,1~4月同比增長18.9%;……可以相信,即使完全停止特保爭端、并且不設定8%~12.5%的年度增長二率,今年全年的紡織品出口增長率,也很難達到18%。因此,8%~12.5%的年度增長率,還算是一個比較寬裕的限額。

  當然,如果沒有242條款、沒有美國和歐盟強加于我們的這場貿易爭端擾亂我國企業的生產經營計劃,我國今年的紡織品出口增長率,很有可能超過20%。但在評估國際經貿談判的成敗得失時,我們不能將沒有爭端的最理想狀態,作為評估基準,只能以導致這場談判的爭端狀態,作為評估基準。其實,在此次中歐談判之前,我國業界也普遍并不指望歐盟能完全撤銷其特保調查。

  進一步分析10類受限制紡織品“合理基數”的確定方法,我們可以發現,對中國而言更多的是利益。

  《備忘錄》規定,中歐雙方對此次遭受特保調查的10類紡織品合理確定基數,如果最終確定的“合電基數”,低于2004年中國同類商品對歐出口額,那么就很不合理,對我國企業和工人極其不公正,因為2004年紡織品貿易配額尚未完全取消,當年中國對歐、美紡織品出口額低于正常環境中的出口額。

  但是在我看來,最終確定的出口基數,只有高于2004年中國同類商品對歐出口額,充分考慮到后配額時代,中國紡織品出口增長的潛力,才談得上“合理”二字。

  具體說來,就是要把今年一季度我國紡織品出口的實際情況,納入考慮。這個“合理基數”究竟幾何,截至本文定稿時,國內有關報道和新聞發布對此仍語焉不詳,只是說明《備忘錄》規定的年度增長率和基數,適用時間為2005年6月11日~2007年12月31日。

  在正常情況下,這意味著確“合理基數”時,應該考慮到今年3國出口增長的情況。

  根據歐盟貿易委員網站公布的信息,在10類受調查紡織品中,對歐盟業己正式啟動“緊急特保”程序的T恤衫、亞麻紗兩類商品,以2004年3月1日~2005年2月末,中國對歐盟出口量為基數;對外8類受調查、但尚未正式啟動“緊急特保程序的紡織品,以2004主4月1日~2005年3月末,中國對歐盟出口量為基數。

  換言之,計算確定“合理基數時,把我國對歐紡織品出口高速增長的今年一季度,納入考慮了。按歐盟方面統計,今年一季度,歐盟從中國進口的10類受調查紡織品與去年同期相比均增長50%以上,其中有4類增長率超過100%,增長率超過400%和500%的各有1類。有鑒于此,這種基數計算方法,確實給我國企業帶來了不少實惠。對于歐盟方面而言,T恤衫、亞麻生兩類紡織品,以2004年3月1日~2005年2月末中國對歐盟出口量為基數,而不是如同另外8類紡織品那樣,以2004年4月1日~2005年3月末中國對歐盟出口量為基數也可以看作是從中國方面,得到了一個善意的妥協。

  對于中國而言,最大的成功是歐盟承諾在2005~2007年間,對上述10類產品之外的2005年實現一體化的中國紡織品,克制使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工作組報告書》第242條款;2008年,對所有2005年實現一體化的中國紡織品,克制使用242條款;雙方一致同意,對今后紡織品貿易中出現的問題,將通過磋商予以解決。

  《中國加人世界貿易組織工作組報告書》第242條款,是懸掛在中國紡織服裝企業頭頂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這項條款授予其他世貿組織成員方在2008年之前在一定條件下,對中國紡織品發起特保調查和實施特保措施的權力,令中國企業在此期間,時時刻刻要擔心來自進口國特保措施的無妄之災,正常的生產經營周期在很大程度上被打亂。

  歐盟今年對10類紡織品發起特保調查,但今年歐盟實現一體化的紡織品有35類,即使對10類受調查紡織品做出了比較理想的安排,但對占多數的另外25類紡織品不做出安排,我國企業就仍然面臨很大的不確定性;如果對這25類紡織品也做出新的配額安排,那又將是紡織品貿易自由化的巨大倒退。

  《備忘錄》中所謂歐盟承諾“克制”使用242條款,意思應當是說:今后對其它品種的紡織品,不會像這次挑起爭端那樣濫用,而是盡可能不使用,即使使用也要事先與中方充分磋商。

  如果這幾項條款能夠得到落實,完全可以保證中國企業在今后幾年,無需過分擔心來自歐盟的特保措施,在安排生產經營時的不確定性,也將因此更大在降低。

  根據上述分析,雖說10類受調查紡織品對歐出口額度,尚待合理分配;歐盟“克制”使用242條款的承諾,還需要落實;與歐盟達成這項《備忘錄》,也并不意味著我國對歐紡織品出口,從此可以擺脫反傾銷、技術性貿易壁壘等的干擾。但就此次爭端而言,我國國民應該可以給我們的談判團隊,打一個不錯的分數了。

  中歐雙方之所以能夠達成這種比較令人滿意的“雙贏”協議,是雙方努力的結果。

  首先,中方在原則上的堅定性與具體問題上的靈活性自不待言,就歐盟方面而言,此次協議首先應歸因于歐盟方面對中歐關系大局的正確定位。商務部部長薄熙來在談判結束后有言:中歐戰略合作伙伴關系不是空話,這次貿易爭端圓滿解決,表明中歐關系確實不僅好看,而且“好吃”。

  其次,表明我們在歐盟內部的反貿易保護主義同盟軍,確實發揮了作用。

  倘若實事求是地分析,我們可以認為,在對華紡織品貿易問題上,歐盟決策部門面臨比美國商務部門更大的壓力。這一方面是因為歐盟紡織服裝部門的就業人數,比美國更多。按照歐盟駐華大使賽日·安博先生的說法:目前歐盟紡織服裝制造部門就業人數仍有700萬,這個數字差不多是美國該部門就業人數的10倍以上;另一方面是因為歐盟的中東歐成員國和期望入盟的其它中東歐國家,經濟發展水平較低,其中有些國家對紡織服裝工業的期望相當高。

  但歐盟內部主張對中國紡織品實行自由貿易的力量,也相當強大。除了紡織品進口與流通部門、紡織原料出口商、紡織機械廠商和在華投資廠商等直接的利益相關者外,英國、德國、瑞典、丹麥等國政府,在這個問題上都是同情中方合理要求的。

  這次貿易爭端圓滿解決,也表明歐盟決策部門擺脫了犧牲中國紡織服裝行業利益,推動歐盟一體化的幻想。

  我們注意到,在法國就《歐盟憲法條約》舉行全民公決的進程中,許多反對派危言聳聽地聲稱:《歐盟憲法條約》將導致廉價中國商品洪水般橫掃歐洲市場,把千百萬歐洲人的就業機會席卷而去。

  我們也注意到,歐盟貿易部門幾乎是在法國5月29日全民公決前夜,正式啟動對中國T恤和亞麻紗的“緊急特保”程序(5月27日),未必沒有借此取悅對《歐盟憲法條約》某些條款心懷疑竇的選民之意,只是這種企圖在5月29日的法國全民公決中遭到粉碎,中國政府也在法國全民公決結果公布之后,立刻宣布取消紡織品出口稅,既趕在原定提高紡織品出口稅開始日期之前,讓世人認識到了中國政府維護本國核心利益的能力和決心,也避免了背上導致《歐盟憲法條約》表決失敗的政治包袱。

  法國內政部是當地時間5月29日晚23時,宣布歐盟憲法表決失敗,新華網于北京時間5月30日6時20分,發布這條新聞,我國財政部網站于5月30日9時5分,公布取消紡織品出口稅的決定,時間把握之精確,令人贊嘆,如果說這純屬巧合,未免令人難以相信。

  中歐就紡織品貿易爭端達成協議,無形之中給美國政府增加了合理解決中美紡織品爭端的壓力。

  對于一個對外經貿迅速增長的大國而言,貿易摩擦本屬正常,在一定意義上,甚至是對外經貿發展成就的體現,關鍵在于爭端雙方應當本著協商解決問題的原則行事。

  實事求是地說,歐盟屬于貿易壁壘較高的地區,素有“歐洲堡壘”之稱,2004年下半年發起17起傾銷調查,高居世界各經濟體榜首;歐共體最早針對中國商品發起反傾銷調查,截至2003年末,歐盟已告對中國商品發起98起反傾銷訴訟,是世界各國/地區中對華反傾銷訴最多的。至于歐盟的技術性貿易壁壘等,在世界也是“素負盛名”。歐盟畢竟比較認同國際公認的規則而不是過分追求單方面強加于人,這是中歐能夠就紡織品貿易爭端達成協議的重要原因。

  美國貿易自由化程度總體而言高于歐盟,但其國內法高于國際法的原則、單方面強加于人的作風,使得中美紡織品貿易爭端解決難度較大,更不用說美國國內有一股力,將中國視為對美國利益的最大挑戰。這樣來看,雖然《備忘錄》給美國提供了一個很有價值的借鑒范本,但美國決策者有無意愿借鑒、能否借7月份中美商貿聯會之機,解決這個問題,目前還無法斷言。

  作者:梅新育 博士后 商務部 研究院 中國對外經濟貿易研究部

  (信息來源:貿研院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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