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初蓮花被指拖欠供應商回款
昨日,一位易初蓮花的聯營商向記者抱怨,盡管他們與易初蓮花的合同上明確寫著賬期是45天,但是他們幾乎沒有在正常的時間里得到過回款。尤其是今年,拖欠供應商回款的現象更加嚴重了,今年4月的賬還沒有到手,資金周轉出現明顯困難。
“為了支付企業的工資,按期給下游企業結賬,我們都到銀行抵押了自己的資產。”這位易初蓮花的聯營商告訴記者。另外,他告訴記者,易初蓮花不給他們結賬并不是個案,每到易初蓮花結賬的日子,都能看到來自各地的供應商苦苦地等著拿錢,但是依然很多時候無功而返。
超市與供應商的矛盾由來已久,今年4月,由于不滿物美收費新合同,包括灣仔水餃、三全水餃、思念速凍包子等四大供應商聯手抵制物美,但是這樣的抵制也只能限于有實力的供應商,這些供應商占有北京速凍食品市場份額超過50%,而對于中小供應商來說,能進超市本屬不易,又有現金押在超市,因此依然處在煎熬狀態。
供應商:3個月回款20多萬依然沒信兒
昨天,這位找到記者的易初蓮花聯營商,給記者看了與易初蓮花當初簽訂的合同,上面寫著賬期是45天。“從今年開始,拖欠回款的現象就比較嚴重,我們交了增值稅發票后,3個月還沒有得到回款的消息。從4月份起,我們還沒有拿到過錢。”這位聯營商告訴記者。
他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作為聯營商,他每個月的營業額在12萬左右,按照合同,易初蓮花每個月扣點30%左右,這樣3個月的營業額總收入為36萬,除去超市扣點,他應該得到的錢是25萬元。這25萬元對于他們這樣的中小企業來說,應是不小的一筆錢。但是在沒有任何問題的狀況下,每次他們去財務結賬,總是聽到對方有這樣那樣的理由無法結賬,還有各個部門相互推諉的狀況,其結果往往是,找遍各個負責人,卻沒有一個人真正負責。
回款如此困難,為什么不選擇另一家超市呢?這位供應商表示,當初能進易初蓮花還是通過與多家企業競爭取勝的結果,而且當初的投資就已經在10多萬元,現在又押著20多萬的款,想撤談何容易!
另外,這位聯營商還表示,其實不僅僅是回款的問題,有的時候經常賬目單上寫著年終返利,一筆不小的數目就被超市劃走了,作為中小供應商與聯營商,這樣的難言之隱太多了!
易初蓮花:無法按期結賬有誤會
昨天,記者找到了易初蓮花負責進口食品的工作人員李國芳,她告訴記者,有的時候,少部分供應商覺得無法按期結賬,是與超市之間發生了誤會。比如有些時候,顧客有退貨,超市就必須重新核對賬目等,而有的時候,食品有保質期的問題,這也是結賬時必須考慮的繁雜問題。
而易初蓮花市場部馮亞楠對記者說,易初蓮花沒有接到過任何供應商反映不按期結賬的投訴,目前來說易初蓮花給供應商的結賬時間都比較正常。如果有任何不按期結賬的狀況,易初蓮花將立刻查詢有關情況,給供應商結款。
事后,記者又采訪了這位聯營商,他對記者表示,自己的產品不是進口食品,也談不上任何過期的問題。另外,投訴是萬萬不敢的,一旦暴露出真實身份,那在超市的生存立刻就前途未卜了。至于與超市溝通的問題,他表示,對賬都已經完畢,下一步就是給錢的問題了,而“溝通”已經無數次了。
商家為何對相關規范無動于衷
商業企業與供應商之間的各種矛盾由來已久。北京商務局有關負責人認為,出現這種明顯不合理的現象的原因是,按市場供求關系,超市還是太少了。今年,北京市商務局和工商局的《北京市商業零售企業進貨交易行為規范(試行)》出臺了,針對部分供貨商反映強烈的進場費、店慶促銷費等名目繁多的亂收費現象,規范的第十一條強調,零售商不得借新店開業、店慶、節日慶典等名義向供貨商強行索取贊助費用;不得重復設置或變相設置收費項目;禁止在合同以外強行收取與供貨商業務無直接關聯的費用;禁止在無合同約定或收費項目、金額未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擅自克扣供貨商結算貨款。
盡管有利于供應商的規范出臺,但是依然有很多供應商表示,該規范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因此商家大多對此無動于衷。沒有任何條款表示,如果違反了這些條款,商家會受到處罰。而一天沒有處罰,一天他們就還生活在水深火熱當中。
作者:范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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