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隨著央行給予券商再貸款、匯金公司注資重組銀河證券公司消息的確認,券商再次被普遍關注,而券商所遇到的困難也就必然被置于媒體的閃光燈之下了。在券商整體虧損的情況下,職能定位不清晰、業務創新能力不足、業務結構雷同、收入渠道窄等根本性問題是券商以及管理層不得不靜下心來思索的問題。
自營、受托理財業務是券商的致命傷
目前券商整體經營情況堪憂。
市場下跌和行情低迷,造成券商的自營和受托理財業務發生巨額虧損,吞噬了相對穩定的經紀業務和承銷業務收入,這兩項業務由此成為券商經營的“軟肋”和致命傷,它們是券商發生整體虧損的主要原因之一,個別券商虧損嚴重也是在這兩項業務上栽了大跟頭。
截至今年6月1日,包括50家銀行間市場成員券商和2家上市券商在內的52家券商公布了經審計的2004年報。券商年報數據顯示,2004年52家券商中,共有28家券商實現盈利,盈利總額為10.93億元;而其他24家券商發生虧損,虧損總額為71.59億元,盈虧相抵,券商整體虧損總額高達60.66億元。52家券商平均虧損額達到1.17億元,與前期公布未經審計年報的57家券商平均虧損1200萬元相比,平均每家券商多審計出近1億元的虧損。
我國券商收入構成的統計數據顯示,1995年1月至2003年6月,從中長期來看,經紀業務是券商收入結構中最主要的組成部分;投行業務雖然行業利潤不高,但較為穩定,還有很大的增長空間;券商風險最大的業務是自營和傳統的受托理財業務。根據經審計的券商2004年報數據顯示,52家券商的自營業務和受托資產管理業務分別平均每家虧損2448萬元和1156萬元,這兩項業務對主營業務收入的貢獻度分別為-9.07%和-4.28%。比較2004年28家盈利券商和24家虧損券商的業務收入結構,可以看出,24家虧損券商的平均經紀業務收入為2048.87萬元,較28家盈利券商的平均經紀業務收入1788.74萬元要高出14.54%,而24家虧損券商的自營業務和受托資產管理業務則分別平均虧損1.03億元和4231萬元,并且較所有52家券商的平均水平分別要高出3.21倍和2.66倍。
這說明虧損券商的業務收入更加倚重經紀業務,但是由于其自營和受托資產管理業務的巨額虧損吞噬了相對穩定的經紀業務和承銷業務收入,這是造成24家虧損券商發生虧損的主要原因。
回歸中介本色明確業務特色是樸實的創新
在券商業務粗放式經營和同質化競爭的格局下,一些具有品牌和信譽優勢的券商脫穎而出。
2004年券商營業部部均收入排名結果顯示,以投行業務和經紀業務為主的中金公司以3家營業部部均綜合價值量14200.67萬元、部均經紀業務收入6920.33萬元兩項指標高居國內券商榜首,將業務總量居前的老牌強勢券商甩開了一大截;國信證券以22家營業部部均綜合價值量3302.82萬元名列第二,招商證券以31家營業部部均綜合價值量1970.39萬元名列第三。
在深交所公布的2004年證券營業部交易排行榜中,國信證券深圳紅嶺中路營業部以533.76億元再次奪得股票基金交易額的冠軍,并且國信證券在該排行榜的前十名中占據兩席(分列第一名和第八名)。
深圳證券業協會于2005年6月初公布的統計結果顯示,在深圳地區的券商營業部中,作為創新試點券商的國信證券所屬營業部的表現最為突出。2004年國信證券當地4家營業部的成交總額合計1293.19億元(較2003年增長52.83%),占深圳地區的市場份額為16.64%(較2003年的14.31%增加2.33個百分點),部均成交額為323.3億元,部均利潤總額為840.34萬元,均高居深圳地區各家券商之首;客戶資產合計市場份額為6.35%,僅次于招商證券和平安證券,在深圳地區券商中位居第三。
以上數據充分顯示了具有品牌和信譽優勢的券商在經紀業務上所處的強勢地位。
券商營業部部均綜合價值量排名表明,在新的政策背景和市場發展環境下,券商回歸中介機構本色,明確自己的業務特色和市場定位是一種樸實的創新。
積極發展傳統的經紀、投行這兩項中介業務,在嚴格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適當壓縮和調整受托資產管理、自營業務規模,在市場細分中重新定位券商的中介服務角色,強化券商的中介服務功能;以新思路、新方法開拓新的中介業務品種,拓展業務發展空間,培育新的利潤增長點,增強客戶服務能力和市場營銷能力,提高盈利能力,不斷提升綜合競爭力,這才是國內券商應對外資大投行進入所帶來的嚴峻挑戰而應做出的明智選擇。這可以從2004年券商自營證券投資規模和重倉股數量的變化中得到說明。52家券商自營證券投資總額減少13%左右,其中股票投資所占比重由期初的63.32%降至期末的58.16%,降低5.16個百分點;券商重倉股從2003年的446只減少至321只,減少28.03%,并且對不少品種進行了調整。
實踐經驗已表明,對于可持續盈利且是主要收入來源的經紀業務,券商需要做大、做強;對于可持續盈利但風險在增加的投行業務,券商需要提高業務素質和專業水平,尤其是在股票發行制度從核準制轉向保薦人制度以后,發行定價能力、市場營銷能力和金融創新能力直接決定了投行業務的核心競爭力;而對于長期高風險的證券投資業務,券商應當利用市場行情逐步淡出,通過適當控制規模實行戰略性收縮,使之與公司的資本實力、人才實力、風險承受能力等相匹配、相適應,盡量規避和控制投資風險。
正本清源回歸真正的中介服務提供商
從根本上講,證券市場就是圍繞買方——投資者和賣方——證券公司這兩個軸心來運轉的。可見,正確界定證券公司所擔當的角色、明確證券公司的職能定位對于促進證券市場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然而迄今為止,我國證券市場上尚未誕生真正意義上的本土投資銀行。
從本源意義上講,創造和銷售證券產品以獲取收益并承擔銷售風險是投資銀行(證券公司)的基本職能,換言之,投資銀行是以提供證券服務為主的中介機構。正因為此,在歐美發達國家,投資銀行一直被稱為賣方(sellside)。這可以從國際著名投行的業務結構中得到有力的印證。比如,美林、摩根、高盛等投行自營證券差價收入所占的比重均較低,通常不超過20%。
然而,在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我國證券公司的盈利模式出現了嚴重偏差:不少券商貿然開展大量的自營和受托理財等證券投資業務。而這正是導致整個證券業虧損的主要原因。
2004年的實踐經驗已充分表明,我國證券公司風險集中爆發的根源在于券商的角色定位發生嚴重錯位,主要表現為:買方業務過度膨脹(如過度的自營投資和混亂的受托資產管理),而賣方業務缺失,賣方業務之間的聯系被割裂,賣方與買方之間的關系被弱化。這值得國內證券業進行深刻反思。
從國外成熟市場來看,同時身兼投資銀行業的領頭羊和資產管理行業的領頭羊的公司十分罕見,大多數是由金融控股集團下設的獨立法人——投資銀行和資產管理公司來獨立運作,分別承擔這兩項業務,目的是為了有效降低和控制業務風險。這樣一種高度專業化、集中化的市場結構無疑是通過長期的市場競爭而產生的均衡結果,它滿足約束條件下的帕累托最優。
具體來說,以經紀和投行為主業的證券公司在證券市場中的核心職能定位應當是:通過充分利用自身的專業優勢,即在公司價值發現和價值評估方面的知識優勢,以及在市場渠道和交易執行方面的經驗和機制優勢,為投資者提供更多具備投資價值的公司股票,同時降低市場交易成本,提高市場的流動性和有效性。因此,證券公司的核心盈利模式應當是通過增強客戶服務能力和產品營銷能力,豐富中介服務內涵,擴展中介服務外延,提高中介服務層次,以此來為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客戶提供個性化的增值服務和特色化的專家服務,滿足他們多樣化的、不同風險收益偏好的投資需求,不斷提升自身的核心競爭力,從而提高盈利水平。(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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