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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海關:乘飛機進出境須填申報單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1日 12:36 商務部網站

  記者6月29日從銀川海關了解到,為規范進出境旅客申報行為,加強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監管,從今天起,我國將在航空口岸實行旅客書面申報制度。

  據了解,根據規定,從航空口岸進出境的旅客,除按照規定享有免驗和海關免于監管的人員以及隨同成人旅行的16周歲以下旅客外,均應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以下簡稱《申報單》)。

  在《申報單》申報事項中選擇“是”的進出境旅客,應在《申報單》相關項目中詳細填寫所攜帶物品的品名(幣別)、數量(金額)、型號等內容,并選擇“申報通道”通關,海關將按以下原則驗放:對出境旅客,攜帶需復帶進境單價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照相機、攝像機、手提電腦等旅行自用物品,旅客應填寫兩份《申報單》,海關驗核簽章后將其中一份申報單退還旅客憑以辦理有關物品復帶進境手續。攜帶超過20000元人民幣現鈔,或超過折合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海關按現行有關規定辦理。攜帶金銀等貴重金屬、文物等其他物品,一律按海關有關規定辦理。對進境旅客,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對超出部分海關予以征稅放行。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總值超過人民幣2000元(含2000元)的自用物品,對超出部分海關予以征稅放行。攜帶酒精飲料、香煙、微生物等其他物品,將按海關有關規定辦理。

  (信息來源:銀川市地方商務之窗)

  (信息來源:寧夏地方商務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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