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稅費優惠政策(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0%,地方所得稅稅率為3%)1、凡在我縣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且當年銷售收入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的新上企業,按冀發[2003]11號文件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3年。進入縣工業園區的新上企業,除享受免征企業所得稅3年的優惠政策外,4-5年由縣財政給予企業上繳所得稅縣級留成部分同等數額的獎勵。2、凡在我縣投資新辦的服務型企業,當年新招收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含30%)的,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2]208號)文件第一條規定,3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新辦的商貿企業,當年新招收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含30%)的,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208號)文件第二條規定,3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3、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除國家另行規定項目外,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年度起,第1和第2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3至第5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即免二減三)。4、外商以在中國所獲利潤再投資的,經營期在5年以上,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納企業所得稅40%的稅款。5、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年度起,第1至第5年免征地方所得稅,第6至第10年減半征收地方所得稅;從開始生產、經營的年度起,免征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牌照稅5年。6、對非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年度起,第1和第2年免征地方所得稅,第3至第5年減半征收地方所得稅;從開始經營年度起,免征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牌照稅2年。二、進口設備優惠政策。外商投資于《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以下三類的,除《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1、鼓勵類;2、允許類并出口產品百分之百;3、限制乙類并有技術轉讓(此類立項須經國家批準)。三、外商投資企業一經依法批準設立,即享有本企業生產經營范圍內的進出口權。四、兩類企業(指經省商務廳確認同意的外商投資的先進技術企業和產品出口企業)優惠政策。1、兩類企業免征國家對職工的各項補貼,并享受場地使用費優惠待遇;外商免繳其利潤匯出額所得稅。2、在享受免二減三所得稅優惠待遇后,先進技術企業可延長三年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待遇。3、在享受免二減三所得稅優惠待遇后,產品出口企業當年出口額占總產值70%以上的,享受當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待遇,減半后的稅率低于10%的,按10%征收企業所得稅。4、外商投資者以在我國所獲利潤再投資的兩類企業,經營期不少于5年,可以全部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5、先進技術企業,免征地方所得稅、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牌照稅;產品出口企業在減免企業所得稅期間和當年出口額占總產值70%以上的年度,免征地方所得稅、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牌照稅。(信息來源:滄州市獻縣地方商務之窗)
(信息來源:河北地方商務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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