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棉花協會副秘書長楊照良透露,中國棉花貿易規則草案已形成第二稿,并暫時定為《中國棉花進口合同條款》,中國棉花協會將根據中國棉花貿易規則專家小組討論意見對其進行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用棉企業、外貿企業、流通企業、政府有關部門的意見,爭取在今年12月底出臺新的棉花貿易規則《條款》。
近幾年,我國紡織工業迅速發展,棉花市場供需趨緊,棉花進口量大幅增加,我國企
業越來越多地面臨與國際棉花貿易規則的銜接問題。有的企業由于缺乏國際貿易知識和經驗,發生了不履約、不接受規則條款等等問題,影響了我國企業棉花在國際貿易中的形象,而同時一些國外棉商也借我國大量進口棉花、部分企業不熟悉國際貿易規則之際,以次充好,摻雜使假,甚至在索賠中附加不合理條款,嚴重損害了我國企業利益。而隨著我國放開棉花市場、加入世貿組織和棉花貿易主體的增多(目前獲得配額的企業有700多家),我國企業在進口棉 花貿易過程中主要運用的《購棉合同條款》(也稱“中紡條款”)也急需予以補充和完善,同時,國內外相關棉花流通、紡織企業均強烈呼吁建立一個雙方共同遵守的貿易規則。
據楊照良介紹,《中國棉花進口合同條款》(以下簡稱《條款》)的主要內容包括定義、原則性條款、附加條款和合同范本等四個方面。一是定義:對《條款》中出現的概念、名詞等做出明確的定義。二是合同條款:在原“中紡條款”的基礎上增加了違約及索賠、對合同有效性的認定等內容。三是附加條款:增加FOB或FAS、CFR、CANDF幾種價格條款和異性纖維、短纖維率和棉結幾項質量指標,讓買賣雙方有需求時進行選擇。四是合同范本:為規范化合同文本,為買賣雙方簽訂合同需要約定的內容。
據悉,《條款》公布后,中國棉花協會還要在國內進行宣傳和培訓,使用棉企業熟悉和使用《條款》,達到預期目的。
另悉,除了制定中國棉花貿易規則之外,中國棉花協會目前還在建設棉花市場預警系統和建立棉花行業黑名單制度。
據介紹,2005年3月,受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由中國棉花協會牽頭成立 了由棉紡企業、流通企業、相關行業組織及政府有關部門組成、律師事務所參與的中國棉花貿易規則專家小組,并召開了第一次會議。會議討論了由協會起草的貿易規則草案,商議了制定規則的名稱、框架結構等。之后,協會根據相關意見、建議形成第二稿。今年5月,中國棉花協會召開第二次專家小組會,對貿易規 則第二稿進行了討論。
《購棉合同條款》(也稱“中紡條款”)是中國紡織品進出口總公司在1982年與美國棉花協會以及其它一些國家的棉商所簽定的一項棉花貿易協議,在1989年進行了補充修訂。
(信息來源:紡織服裝頻道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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