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福州6月29日電(記者陳強通訊員吳木鑾)福建首家股權分置改革試點上市公司七匹狼今天公布了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共支付975萬股股票,即每10股送3股。與以往做法不同,該方案創新之處在于非流通股股東設定了“流通股股東出售權”和“股份追送”條款。
七匹狼公司的大股東和其他非流通股股東承諾,在公司股東大會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
案后的2個月內,當公司A股股票首次出現連續20個交易日中累計有1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于5元/股情形時,除公司現有的非流通股股東外的其他流通股股東(股權登記日為滿足上述情況時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有權將其持有的20%以內(含)的股份,按照5元/股的價格出售給公司控股股東七匹狼集團。七匹狼集團將在首次滿足上述條件時賦予流通股股東出售權一次。此舉顯示公司控股股東對流通股股東一定的價格保護。
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對于股權分置改革后獲得流通權的股份承諾將分步上市,同時承諾在2007年底前,現有非流通股股東在公司股價低于7.63元(即2005年6月17日股票收盤價6.94元的110%)時不出售所持有的股票。這說明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在未來出售其股份時,必將受到價格約束。
該公司股權分置方案另一亮點是引入股權追送條款。若公司2005年度實現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較2004年增長低于20%,或2006年度實現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較2005年增長低于20%時,現有非流通股股東將按照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0.5股的比例無償送股給流通股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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