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6月28日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說,2004年,審計署統一組織對中國華融、長城、東方、信達4家資產管理公司及其各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了審計,共抽查這些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的金融不良資產5544億元,占其收購總額的39%?偟目,資產管理公司在促進盤活銀行不良資產,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違法違規和經營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李金華說,據有關資料統計,截至2004年末,4家資產管理公司累計處置不良資產6750億元,處置進度為53.9%;累計回收現金1370億元,現金回收率為20.2%。此次審計共查出各類違規、管理不規范問題和案件線索金額715.49億元,占審計抽查金額的13%。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
第一,違規剝離和收購不良資產。這次審計共發現不良資產剝離環節違規和不規范問題169.18億元。4家商業銀行借剝離不良貸款之機,掩蓋以前年度違規經營問題,轉嫁經營損失21.21億元。
第二,違規低價處置不良資產。一些資產管理公司在不良資產處置過程中,存在違反程序、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的現象,致使部分資產被低價處置,造成國有資產不同程度的流失。本次審計共發現資產處置過程中違規和不規范問題272.15億元。
審計還發現,由于地方政府、法院干預,一些地方企業通過不規范破產逃廢金融債務。
第三,一些資產管理公司財務管理混亂,違規挪用資產處置回收資金為職工謀利或公款私存,造成回收資金損失;對抵債資產管理不嚴,大量賬外存放或違規自用。如長城資產管理公司西安辦事處2001年以來,截留處置回收資金2093萬元,并違規占用抵債土地,修建辦公樓和職工住宅。審計發現,東方資產管理公司2000年至2003年共向財政部虛報職工人數3983人,造成財政部多撥付人員費用1.98億元,其中僅工資就多撥1.33億元。
《國際金融報》 (2005年06月29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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