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周刊編輯部:我們是北人集團公司的職工,向貴報反映一件令人十分不解的事情。
2001年8月21日,北人集團公司訴新鄉機床廠侵犯商業秘密一案,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判決書的主要內容有:被告新鄉機床廠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原告北人集團公司享有的技術秘密的圖紙資料;被告新鄉機床廠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在《法制日報》上公開向原告北人集團公司賠禮道歉;被告新鄉機床廠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
賠償原告北人集團公司經濟損失2176560元等。貴報曾在2001年8月28日頭版頭條以《200萬元!一張秘密圖紙的代價》為題對此事進行了報道。
令人不解的是,被告新鄉機床廠至今未向勝訴方北人集團公司公開賠禮道歉;新鄉機床廠賠款的大部至今沒有交還北人集團公司。
北人集團公司是我國印刷業的龍頭企業,其生產的膠印機代表了國內行業的領先水平。北人開發生產膠印機的核心技術是一種特殊的知識產權,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新鄉機床廠收買北人技術人員,盜竊北人膠印機圖紙,生產市場暢銷的印刷機,理應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是公正的,判決書就是證明。法院的同志為了執行這個判決也做了大量的工作。被告新鄉機床廠不公開賠禮道歉,法院就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01)高知終字第36號民事判決的內容在《法制日報》等報刊進行了公告;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廳的同志也赴河南強制執行,但只追回了賠款50萬元,余下的167萬多元的賠款仍未追回。
今天我們向貴報反映此事,就是希望全社會都能維護法律的尊嚴。因為只有有法可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才能保證所有企業在一個公正、公平的環境下開展市場競爭。(信息來源:機械電子頻道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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