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的好些大名鼎鼎的跨國品牌近來一個接一個地出事,肯德基的蘇丹紅、雀巢的碘超標、哈根達斯的“廁所門”……這些擁有杰出的營運能力和成熟管理機制的跨國品牌為何偏偏在中國頻爆危機,輿論認為,這是一些跨國公司長期以來在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實行歧視性經營和雙重標準的結果。
事實上,這些跨國公司的“歧視性經營和雙重標準”,也是“入鄉隨俗”。長期以來
,一些地方政府為了招商引資出政績,對跨國品牌大開綠燈,“三年免檢”、“五年免稅”、“特別通道”、“綠色機制”,對于傳媒揭露跨國品牌質量問題的報道,也每每采取壓制的態度。這些特惠政策,國內的民營中小企業,根本連想都不敢想。對名牌產品的免檢制度本身就是個自相矛盾的怪胎———如果一家企業能夠自覺地保證自己產品的品質,那么便無需用“免檢”去鼓勵它;如果它并沒有這種自覺自律的精神,“免檢”便正好為它制售劣質產品大開方便之門。跨國品牌在這種“超國民待遇”的保護傘下,原本良好的負責任的經營行為也會走向扭曲。“小企業信不過,大企業不用管”,跨國公司的“歧視性經營和雙重標準”,正是我們對自己實行歧視和對市場實行雙重監管標準的結果。
中國法律的彈性過大,賦予執法機關的酌情處理權過大,使得上述的雙重標準監管得以很方便地實施。中國的《食品衛生法》規定,生產商虛假標注生產日期、保質期可處以“5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于同一種違規行為,酌情處理的空間卻可以“從500元到1萬元”,這個彈性實在大得驚人,跨國公司很容易通過“政府公關”擺平危機,爭取輕罰甚至不罰。
(穗風/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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