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滾動新聞 > 正文
 

加工出口用鋼材不再免抵稅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7日 09:05 中國經濟時報

  見習記者黃楊北京報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出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對列名鋼鐵企業銷售給國內加工出口企業用于生產出口產品的國產鋼材,一律按規定征收增值稅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再辦理免、抵稅。

  通知規定,對已下達的2005年度免稅“加工出口專用鋼材”計劃,由國家稅務總局調整后另行下達。列名鋼鐵企業應于2005年6月30日前將已調整的計劃內“加工出口專用鋼材”
銷售完畢;監管小組也應于2005年6月30日前開具完畢“以產頂進鋼材監管書”。

  對列名鋼鐵企業2005年6月30日前銷售并開具“以產頂進鋼材監管書”的“加工出口專用鋼材”,列名鋼鐵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在辦理完畢免、抵稅手續后3個月內,仍未收到加工出口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簽發的“以產頂進鋼材購進確認單”的,應追繳列名鋼鐵企業上述“免、抵”稅款,同時按規定繳納滯納金。

  通知另稱,對2005年6月30日以前列名鋼鐵企業已經免稅銷售給加工出口企業的“加工出口專用鋼材”,加工出口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仍應按照相關規定,繼續做好加工出口企業使用已免稅“加工出口專用鋼材”生產出口產品的稅收管理工作。


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
繽 紛 專 題
頭文字D
頭文字D精彩呈現
瘋狂青蛙
瘋狂青蛙瘋狂無限
圖鈴狂搜:
更多專題 繽紛俱樂部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