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吊裝大型風機,到試運行發電,再到賣出第一批“綠色”標志的電力,位于上海奉賢、崇明和南匯三地的中國首批示范風力發電場,初次試水成功。而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可再生能源處處長史立山告訴記者:“上海實行綠色電價是促進風電發展的好辦法。但因成本太高,推廣到全國的時機還不成熟。”據稱,發展風電的相關細則正在制定中,并有望于明年初之前推出。高價“綠電”需自愿認購據上海市經濟委員會人士向記者透露,首批534萬千瓦時(度)“綠色電力”已正式賣出,寶鋼就買了120萬千瓦時,還有其他14家企業和政府部門
各自簽訂了年限、數量不等的認購協議。據悉,目前可供認購的“綠電”年發電610萬千瓦時。而到6月底,預計可認購5368萬千瓦時。不過,據上海經委副主任樂景彭介紹,上海“綠電”只占總裝機量的不到0.002‰,“比例還是太小”。而上海綠電開發項目組人士介紹說,由于成本過高,“綠電”目前主要以用戶自愿認購的方式銷售。史立山日前在風電項目官員培訓會上表示:“目前中國風電開發遠未達到規模化,風力發電機組生產也未達到國產化,這些因素使發電成本居高不下。”以美國為例,風電機組的造價已從1990年的1333美元/千瓦降至2000年的790美元/千瓦,相應的發電成本由8美分/千瓦時降到4美分/千瓦時,預計2005年可降至2.5~3.5美分/千瓦時。而上海“綠電”的預售價格達到0.8元/千瓦時,折合成風電機組造價,則已超過1萬元/千瓦;即使在內蒙古輝騰錫勒風場,風電廠的綜合造價也達到了7800元/千瓦,而風電含稅上網電價為0.45~0.5元/千瓦時,高出普通電價50%以上。盡管樂景彭強調,綠色電力用戶多支出的費用全部用于發展“綠電”和平衡成本,“由非營利的第三方獨立監督審核”。但這顯然不是國家發改委所期望的能夠推廣到全國的模式。相關機制待完善“我們正在研究包括‘綠電’上網電價的全國分攤機制,但這涉及到的利益主體比較多,協調起來很復雜。”史立山說。據了解,中國陸上風力資源主要集中在西部,其中內蒙古與新疆風力資源之和約占全國陸上風資源總量的70%,而電力消費市場主要集中在東南沿海及中部地區,遠離西部能源富集區。以內蒙古為例,自上世紀80年代中后期開始近10年的發展,使該地區風力年發電能力達到了1億千瓦時的水平,并儲備了7個大中型風電項目。然而目前風力發電機的裝機容量僅5萬多千瓦,利用率不到可利用風能資源的10%。北京天恒可持續發展研究所早在2002年的調研報告就指出:“由于國家和地方批準的‘綠電’上網價高出平均上網電價的部分,尚未分攤到電網銷售電價,而是由地區電網消化,省際間電力供應的失衡導致大量窩電,影響了內蒙古風電的發展。”2003年,全國各地的風電投資風生水起。江蘇如東風電場工程在2003年底的開工,對整個風電投資界而言具有標桿意義,它是作為國家特許權項目之一來建設的。國家發改委也在同年底出臺了關于風電特許權項目前期工作管理辦法,對風電項目所涉及的技術、融資、政策等都作了詳盡規定。首批兩個特許權項目的推出與開標在風電界引起巨大反響,焦點問題就是“電價”。而2004年第二批3個風電特許權項目開標后,電價已經趨向理性回歸。實施細則即將出臺而除眾說紛紜的電價問題,一部分風電企業更為擔心的是“過高”的稅率水平。“國家規定對綠色能源企業實施減半征收的政策,但由于風力發電沒有消耗燃料而產生的進項稅抵扣,所以目前8.5%的實際稅率還是明顯高于其他行業大概6%的水平。”北京國投節能公司副總經理劉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此,史立山指出,稅率制定過低會在某種程度上影響地方政府支持風力發電。不過,有專家指出,由于增值稅屬于國稅,能夠返還地方的實際數額并不高,因此,目前地方政府對于稅率的考慮還是側重于政績方面,但綠色能源項目所能帶來的配套產業稅收進項,足以抵消這一不利影響。“中國新能源法案的通過,以及地方政府的配合與執行是很關鍵的。通過政府的努力創造出一個規則和環境,促使中國的能源公司從長遠的利益角度來考慮問題。”GE能源集團中國區總裁福萊德在參加由國家發改委主辦、GE能源集團承辦的“中國風電發展高級培訓班”時表示。“《可再生能源法》只是提供了一個框架,一些具體步驟,比如產業發展指導目錄、上網電價辦法等,還需要實施細則以及地方政府來執行。”國華能源有限公司相關人士表示。史立山在談及此問題時表示,目前政府正在制定相關細則,并將在明年年初正式實施《可再生能源法》前推出。相關各國風電占總發電量的比例美國2%歐盟15%(2010年,包括生物能)德國 15%~20%(2002年)法國 25%(2025年)50%(2050年)丹麥18%荷蘭20%中國 0.2%(目前)15%(2050年)
(信息來源:機械電子頻道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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