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曹海東
事實上,每個人都知道目光應該盯住衛生醫療體制。
正如24家協會在上書意見中所認為的,財政補貼不到位、醫療機構以藥補醫的現實形成以高折扣、高回扣為主的藥品推銷機制和高價藥好賣的機制。藥品憑醫生處方使用,醫療機構對用藥處于壟斷地位,通過開大處方、用高價藥、增加診斷檢查費用等手段獲取最大收益的形式。這些導致了“看病難、看病貴”的現象。
衛生部衛生經濟研究所所長蔡仁華認為,目前應該局部性地把醫和藥捆起來實行單病種付費,即把所有項目打包,避免過多的服務、過多的檢查
與過量的用藥,再多用藥就得算是醫院的成本,然后根據病種確定合理的平均單價,再按照現在規定的規范性項目把現有的項目單價組合起來,確定平均數,不同醫院可以再乘上不同系數。
“這種方法的核心就是將收入項目轉變為一個單元里面的成本,這樣醫院就會努力降低成本,就會去選擇價格合理、療效好的藥品,消除賣貴藥的內在機制。”
蔡仁華說,國際上也在探討這個辦法,衛生部有專家在前幾年已經提出有30個病種可以先實行,如果這30個病種能夠按照這樣的方式處理,“那么三分之二的大局就穩住了”。
西南證券研究發展中心副總經理張仕元認為,在醫藥的價值鏈里面,真正的消費主體是缺位的,“這才是藥價真正理不順的核心”。
他認為,醫生并不是消費主體,但是真正的消費者又必須通過醫生才能享受到藥品,因此醫生是消費者的代言人。但是一旦醫生的價值觀偏離,就會產生畸形,導致藥品虛高,失去消費者信任,這就是消費者代言人——醫生核心價值觀的崩潰。
在張仕元看來,國家加大社會保險人群、開展農村醫療互助與商業保險都是在培育真正的消費主體。
張仕元認為,醫院是社會事業單位,都掛著社保定點的牌子,社保支出可以直接從企業那里購進藥品,藥品出廠價是多少,消費者的最終價格就是多少,完全可以實現價格公示,這樣就能夠形成合理的價格參照體系,這個參照體系由社保基金來定,不是通過其他代理機構來定,這樣醫院就不會存在黑心加價,中間環節就基本消失。
張仕元認為還可以由社保基金根據處方單對醫生進行補貼。全國所有的社保醫院都實行這樣的聯網體系管控,每年進行兩次或一次招標采購,由社保統一招標,然后覆蓋所有的社保醫院,實行價格公示。
“消費主體到位形成的價格就是出廠的參照價,根本不需要發改委,而且這種辦法也可以消除超國民待遇,誰的便宜、質量好就用誰的,這才是真正的消費者采購,這樣就能以很少錢的辦很大的事情。”張仕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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