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訊】日前,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出臺《四川省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從今年起,對國有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業績實行年度考核與任期考核相結合、結果考核與過程評價相統一、考核結果與獎懲相掛鉤的考核制度。如果干得不好,拿不到1分錢的績效年薪,但干得優秀,可以拿到基薪(基本年薪)3倍的績效年薪,并且還有其他獎勵。
《暫行辦法》考核的企業負責人是指省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和根據省委授權、資產在市(州)的重點國有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及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控股公司黨委書記、副書記、監事會主席、紀委書記、工會主席的考核及獎懲依照該《暫行辦法》執行。
《暫行辦法》規定,年度業績考核,基本指標包括利潤總額、凈資產收益率和盈余現金保障倍數指標。每年12月底之前,企業負責人要提出下一年度擬完成的經營業績考核目標建議值,由省國資委核定考核目標值,與企業負責人簽署責任書,并對其執行情況實施動態監控。任期業績考核一般以3年為考核期。
《暫行辦法》規定,企業負責人年度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結果分為A、B、C、D、E5個級別,省國資委將據此對企業負責人實施獎懲。年度薪酬分為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當考核結果為E級時,績效年薪為0;當考核結果為C級時,績效年薪在基本年薪的1倍至1.5倍之間;但當考核級別為A級時,績效年薪則在基本年薪的2倍至3倍之間。但是,只有績效年薪的60%在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束后當期兌現,其余40%根據任期經營考核結果等因素延期到連任或離任的第3年兌現。
《暫行辦法》規定,任期屆滿后,省國資委通過監督檢查和清產核資,發現負責人在任期內的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下一任期內形成不良資產,將按有關規定對其任期內的利潤進行追溯調整,并按重新核定的利潤對其進行考核,兌現收入。
同時,企業虛報、瞞報財務狀況的,除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處理外,當年的考核結果視為E級,扣發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負責人的延期績效年薪。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負責人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導致重大決策失誤、重大安全與質量責任事故、嚴重破壞環境污染事故、重大違紀案件,給企業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或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除由有關部門依法依紀處理外,當年的考核結果視為E級,扣發延期績效年薪。
(姚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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