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維前主席黃宏生案預審押后 部分指控或被排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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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3日 07:46 中新網 | |||||||||
據香港商報報道,昨天上午10時20分,創維前董事局主席黃宏生及其弟、集團董事黃培升第四次被提堂。開庭后法院即宣布,本案押后至7月20日預審。在此期間,控辯雙方進一步交換及整理證據。據稱,黃宏生案再度押后,可能是法院認為已上訴的證據不夠充分。 黃宏生一方的律師林炳昌認為,香港法院審理案件非常嚴格,
證據或來自創維內部人士 黃宏生一案最初是以財務造假立案,但48小時后即改變指控為“盜竊”公司資產,3月初開庭又以數額較小的罪名進一步加罪。有律師指,這種變化在程序上無懈可擊,但指控的變化也可能說明廉署在查案中已經發現事實與舉報不符,或者有出入,加罪也是為了贏得更多的調查時間。預審再次押后,并要求進一步交換及整理證據,不排除有些證據和指控可能被排除。 律師林炳昌表示,已拿到香港廉政公署提交給法院的核心證據,這些證據包括證人口供、銀行票據、各種單據等。據透露,核心證人共有24個,其中包括部分創維內部人員。從這些證據可推斷出此次有可能是創維內部人員揭發了黃宏生。林炳昌表示目前尚不能確定揭發人士。他并表示,對打贏這場官司充滿信心。 黃宏生臉露欣喜 昨日法官一念完黃宏生案押后預審的決定,黃宏生一方的律師林炳昌和另外兩位律師立即在門口交換意見,然后,有一個律師向黃宏生等人轉述他們的看法和意見。聽過律師的意見,黃宏生臉露欣喜。 黃宏生對記者說,香港法律注重證據,沒有證據就無罪。黃宏生又說,香港立案即“拘捕”,但“拘捕”不能被認定為有罪。林炳昌代理的案件,超過半數獲無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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